血汗钱装"保险阀" 温州开发区推欠薪保障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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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1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以前,一些租赁厂房的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不支付工钱,昧着良心“一走了之”的现象时有发生,从今以后,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务工的民工再不用担忧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拿不到工资了,因为开发区管委会在全市率先全面推行“欠薪保障金”制度,从源头为民工顺利拿到“血汗钱”装上了“保险阀”。
去年底,租赁温州开发区企业厂房的某服饰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温州开发区管委会以此事件作为反面典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以前工资支付预警、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温州开发区租用厂房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
根据“欠薪保障金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凡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租赁手续的企业,必须事先缴纳欠薪保障金;建筑施工企业在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同时,必须缴纳欠薪保障金。这一进区落户“门槛”的设立,从源头上有效解决租赁企业携款逃匿或建筑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后“小包头”跑掉员工领不到工资的问题。某企业员工欣慰地告诉笔者:“开发区实行欠薪保障金制度,等于给我们广大民工吃了一颗‘定心丸’,今后,我们不用再求老板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开发区打工安心多了。”
据悉,欠薪保障金由劳动部门负责收取,并在温州开发区财政支付中心设立欠薪保障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欠薪保障实行交纳欠薪保障金与追偿相结合的原则,在开发区租用厂房的企业每家缴纳5万元欠薪保障金,建筑企业按工程项目合同额的2%缴纳欠薪保障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欠薪保障金在租赁企业租赁期满和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经核实已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的,予以退还。目前,已有温州市金星微特电机厂、温州沃玛针织服饰和温州林房地产开发公司、温州中原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12家企业缴纳欠薪保证金111.3万元。
来源:
温州日报
作者:
林振文 谢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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