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报3月17日讯 从3月12日到昨天,上虞市陈凤毛女士因一次意外失窃事件,历经了一幕幕大悲大喜的场面。悲的是她在银行汇钱时钱被小偷偷走,喜的是有人捡到小偷撒下的钱后还给了她。
昨晚陈凤毛对记者说:“虽然我只拿回450元钱,但我很感激还我钱的人,比起刚刚丢钱那会,我已觉得很温暖了。”
回放:8000元钱瞬间被窃
3月12日上午10时,在上虞市百官城一农贸市场经营小食品的陈凤毛来到上虞农业银行通汇分理处,她小心翼翼地从皮包里拿出1万元钱,从中抽出2000元,准备汇款。正当她向工作人员要汇单时,突然感觉皮包被动了动,她回头一看,一个身影已向银行大门外窜去。陈事后回忆,窃贼身高约1.70米,瘦瘦的。
“不好,我的钱被偷去了!”陈凤毛顾不得放在柜台上的2000元钱,喊着冲出银行大门。小偷见有人追来,拼命向银行旁边一条小弄里逃去。眼看就要追上了,小偷竟往路边的墙里翻了进去,同时还将大把的钱撒了出去。但陈凤毛并没看见。
陈凤毛见追不上,便回到农业银行,把这一情况告诉了工作人员。事发时银行里有3个女同志,但她们并没有帮她一起追,也没有帮她报警。
这时,两个站在银行柜台外的女士走了过来,一个递上了手机让陈报警,一个递上陈刚才丢在柜台上的2000元钱。
两名女士安慰了陈凤毛,随后离开了银行。3天后,这两人再次来到了陈凤毛经营的小摊,对失窃一事表示关心。
银行:我们没责任,只有公安来解决
失窃后,陈凤毛找到银行理论。工作人员称,此事他们没有责任。而陈凤毛认为,银行里没有保安值班,如果当时有一个保安或者男同志在场,抓住窃贼根本没问题。
对于银行的解释,陈凤毛表示不解。她认为自己在柜台边被偷了钱,难道银行就没有一点责任?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几位银行界人士,他们均表示,一般情况下银行“探头”都会拍下嫌犯的镜头,而银行也会将资料提供给警方,协助破案。
而律师认为,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确定银行到底有没有责任。但从人道主义出发,银行应承担一定责任,而且一家支行营业厅内没有保安,有点匪夷所思。
450元还款,让她看到了一丝希望
昨天上午,陈凤毛在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来到事发后窃贼经过的小弄,一些居民告诉她,事发后有人捡到了窃贼撒下的钱,有个人还捡到了数千元,他们都在原地未动,等着陈凤毛来拿钱,但很久也没见来人就回家了。他们说,这钱是窃贼偷的,拿在手上失主是要伤心的,因此一定会还给陈女士。
果然,随后陈凤毛和民警找到了一位热心的捡钱人,对方当即把450元钱交给陈凤毛。
陈凤毛说,我希望那些捡到钱的人能把钱还给我,如果那位捡到数千元钱的同志还给我,我一定谢他1000元。尽管现在我只拿回450元,但已很感激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