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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6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地二轮承包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2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工作会议上获悉,市委、市政府决定6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完成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完善工作,年内全面完成验收。 
    
    湖州市农村上地二轮承包于1998年开展,以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为核心内容的二轮承包总体完成较好。但是,目前县区、乡镇、村组之间存在着不平衡。全市因多种原因至今尚未开展二轮承包的村有16个,1万多农户尚未签订土地二轮承包合同,5万多,农户尚未领到土地承包权证,有70%左右农户的承包合同需要变更。近年来,全市已完成150万亩农村土地整理,以及城市化、工业化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步伐的加快;导致大量农户承包地被征用后没有及时对承包合同、承包权证进行更正或注销。
    
    为此,湖州市要求尚未开展二轮土地承包的村组,今年6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已经开展二轮土地承包,但因土地整理后与原先合同、权证不符的必须修正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尚未下发到户的必须在6月底前下发到户。
    
    同时,湖州市将进一步加强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和权证的管理,规范承包经营权流转,建立健全和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安置补助办法和社会保障制度。原核发的《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继续有效。今后换发、补发等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各地不得随意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和平调土地。承包方必须为二轮土地承包方案确定时户籍在本村组的农民。
    
    凡按法定程序批准对土地因征用、调整、整理、流转、分户、全家户籍迁入设区的城市等原因,引起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权证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要进行变更、换发、收回、补发、核销等。
    
    农户中婚嫁妇女和入赘男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落实,以二轮土地承包方案为基础,以当时的户籍所在地落实承包地为主。二轮延包后婚嫁、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离婚或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均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轮土地承包后,农户全家户籍迁至设区的城市,将承包地交回给发包方,家庭中部分成员迁移的,可不交承包地。


来源: 湖州日报  作者: 陈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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