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后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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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2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3月20日上午,在市财税部门工作的陈先生来到报社,反映他因停车时被另一辆轿车刮坏了私家车,后来双方以“私了”结束此事,谁知他向对方索要赔款时,对方竟说:“你有没有证据证明是我撞坏的,找我干啥?”使他蒙受了600多元修理费的损失。 3月11日,陈先生驾车去乐购超市,刚开入停车位时,突然有一个冒失的车手驾车过来,将他的车尾刮擦起20多厘米长的痕迹。女贺驶员对陈先生说:“师傅,我还是一个新车手,我们协商解决吧。”她同意出800元钱。陈先生心想,用这笔钱去喷漆足足有余,而且还可以买几包香烟抽,当即同意。 当该女子拿钱时,她说只带着200元钱,这钱你先拿去,余下的钱我会给你的,并留下自己的手机、小灵通号码。可后来陈先生多次拨打该女子的电话,对方要么不接,接了电话后又说,你有没有第三者来证明是我撞了你的车,再打电话我可要报警称你敲诈了。 随着宁波市车辆、驾车一族的增加,交通事故也随之上升。据海曙交警大队介绍,该大队每天要处理交通事故70余起,这还不包括个别路面上快速处理的事故。只有受害者遵法守法,出交通事故后找交警公正公平处理,才不会造成自己的损失。
来源:
宁波晚报
作者:
记者朱和风通讯员王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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