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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法,为全城通行无障碍“清障”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一个小小的台阶,一排不起眼的栏杆……这些在正常人眼中再平常不过的东西,却成了残障人士面前一道难以逾越的墙。尽管杭州一直在打造无障碍城市,但由于缺乏相应法规的保障,难免会遭遇“障碍”。记者昨日从杭州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杭州市新建建筑、道路有望全部实现“无障碍”。

    无障碍设施遭遇“障碍”

    杭州市目前有残疾人21.7万人,听力、语言残疾有9.1万人,视力残疾有3.03万人,肢体残疾有3万人。盲道、坡道、无障碍公厕等无障碍设施是保障残疾人出门安全便利的基础。早在1999年,杭州市政府就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是全国率先提出建设无障碍环境的城市之一。

    但创建工作也遭遇了一些“障碍”,无故毁损、侵占无障碍设施或改变设施用途的现象较为普遍;许多道路、公共建筑在建设前根本没有考虑设置无障碍设施,或虽有配套但建设不符合国家标准;一些无障碍设施明显滞后于使用者的需求,形同虚设。

    无障碍设施将成为建设项目“准生证”

    行路难、如厕难几乎成为困扰盲人、腿脚不便的残疾人出行的首要障碍,如果所有的建筑设施中都能配有专用洗手间、专用通道,他们的诸多难题将迎刃而解。

    《办法》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与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规划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必须将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同时,如果在建设项目施工图上没有无障碍设计的,建设部门也将不发施工许可证。也就是说,如果建设工程没有无障碍设施或不符合要求,工程项目将遭遇“流产”。

    破坏无障碍设施最高罚款2000元

    有了无障碍设施,并不代表残疾人就能正常享用。我们经常会看到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被无故占用或改作他用的情景,少数单位甚至借口开展公益活动迟迟不将无障碍设施恢复原状。对于这种情况,由于没有出台相关法规,有关部门往往束手无策。

    《办法》中对那些破坏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单位或个人有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即使是社会公益活动也不行。凡违反规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可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

    法制办副主任张广祥认为,创造无障碍环境,不仅要有相应的法规保证,更需要全体市民树立“无障碍意识”,真正为残疾人撑起一片蓝天。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彭志芳 赵欣 本报记者 金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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