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社会新闻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花季”合法“花季少女”也合法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2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一起简单的涉嫌商标侵权案件,由于涉及的双方均持有合法的商标许可证,使得侵权责任认定变得复杂起来,这也可能引发声称“花季”商标受侵权的义乌亚舒曼卫生用品厂,状告国家商标局的一场行政官司。

  按照义乌厂家此前的踩点和暗访,涉嫌商标侵权的“花季少女”卫生巾,被锁定在杭州汽车钢板弹簧厂的一间库房里。令江干工商执法人员不解的是,在“花季少女”生产厂家同批次产品外包装上,既有注册商标R的标记,也有“TM”(正在申请注册)的标记,一时还真让办案人员犯了糊涂。随后执法人员在杭州某市场摊位上,又发现了摊主同时在出售“花季”和“花季少女”两款品牌。由于“花季少女”商标将“少女”两个字人为缩小,消费者很容易产生混淆。执法人员随后将300余箱的“花季少女”产品全部现场扣押。

  但事态发展却是风云突变。“花季少女”的生产企业——福建泉州恒菲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很快将2003年9月份取得的、由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传真到江干区工商分局。虽然产品的外包装与其注册商标并不完全一致,但仅凭外包装相似来判定福建公司侵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对于上述两家企业的争议,江干区工商局市场科科长茅伟军说,他们准备将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商标局,请求最终裁决。“亚舒曼厂”有关负责人一脸委屈地说,他们从1997年7月份就取得了国家商标注册。过去的几年时间,他们是靠着业务员的两条腿跑出如今的成绩的。现在不仅产品进入了超市,而且开始小有名气,现在却被福建厂占尽了便宜,无论如何他们咽不下这口气。该厂昨已派法律顾问赶赴北京,要求国家商标局撤销“花季少女”的同类商品商标注册许可证。

  记者昨天还联系到了泉州恒菲公司。该公司销售部经理黄先生强调,“花季少女”是取得国家商标许可的产品,根本不可能、也不存在任何商标侵权行为,而外包装上出现的“TM”标志则是公司继续在消化以前的外包装库存,并无不妥,他们将就此事与杭州工商部门作进一步沟通。

  杭州市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钱毓军认为,对于注册商标的异议问题,“花季”完全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但该企业未在“花季少女”商标注册规定的公告争议期内提出争议,也是导致不良后果发生的原因。按照规定,商标争议期内,所有的侵权案件暂不能处理,需要等待国家商标局的最终裁决。但不管怎么说,义乌商人从过去假冒他人品牌,到现在奋起保卫自己的商标,从这一点来讲,是件令人高兴的事。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实习生 余华 本报记者 汪成明/文 吴新燕/摄

相关稿件:
 
 生活资讯 更多 
 联系方式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0571-8531103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