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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四小车”,岗位不用慌
www.zjol.com.cn  2004年03月2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四小车”整治推出后,短期内车主关心的问题是能够补偿多少,但关系到下半辈子生活的归根结底还是就业。昨天,对于残疾车车主、三轮车车工的补偿政策已经出台。

    据统计,在这次依法管理“四小车”的工作中,杭州市区有牌有证的残疾车车主有1600多人,有牌有证的三轮车车工有1300多人,合起来有3000人左右。近期内,各企业会将腾岗献岗的具体岗位以及岗位数量,上报市就业服务局,然后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以企业经营所在区为单位,将企业腾岗献岗的岗位分到区里,由各区劳动保障部
门与企业采取“一对一” 结对的帮扶措施,“量体裁衣”落实就业安置。

    对于残疾车车主、三轮车车工的补偿政策主要分三种情况:车主如果要求自谋职业的,可以选择经济补偿,经本人申请,政府将一次性发给其经济补助费9000元。

    如果车主需要政府解决就业岗位的,在规定限期6个月内可按1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待岗补助;如果还需要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已安置落实的岗位,政府将
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600—1000元的岗位技能培训费补助。另外,残疾车车主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就业的,经本人申请,可安置其配偶或子女1人就业,并参照残疾车车主岗位
技能培训的方式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给予岗位技能培训费补助。

    对市区常住户籍二级以上下肢残疾且不满60周岁的男性、不满50周岁的女性,无法安置就业或无法自谋职业的无业残疾车车主,或者具有市区非农户籍年龄在55周岁
(含)以上、不足60周岁的三轮车车工(年龄、户籍以方案公布之日为准),由市财政拨付专款为其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
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2002年全省职工社会平均
工资的100%,缴费比例为20%。

    昨天上午,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起了向“四小车”车主筹岗献岗活动,近40家企业参加了动员大会,表示将尽可能挖掘潜力,腾出岗位来安排车主。
   
    附件:6项配套政策:

    1、对符合就业援助条件的残疾车车主、三轮车车工持有关部门出具的《车辆回收凭据》或三轮车车工证明,可申领《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持证可享受杭州市就业和再就业有关扶持政策。

    2、除二级以上下肢残疾的残疾车车主外,其他男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上不满60周岁、女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不满50周岁的市区常住户籍的残疾车车主和年龄
在45周岁(含)以上不满55周岁的杭州市区非农业户籍的三轮车车工(年龄、户籍均以方案公布之日为准),允许由本人一次性缴纳其缴费年限不满15年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一次性缴费按2002年全省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0%比例计缴。一次性缴费的截至日期为2004年9月30日。

    3、安置残疾车车主的单位应与被录用的残疾人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其劳动收入不得低于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由政府对安置单位给予岗位奖励补贴,每安置一位残疾车车主给予安置单位每年补贴5000元的用工补助费。安置单位为安置残疾车车主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三金”,享受先缴后补的优惠政策。

    4、对安置三轮车车工上岗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单位,及自谋职业的三轮车车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市财政、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我市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

    5、杭州市区常住非农业户籍的残疾车车主、三轮车车工,其家庭符合低保或困难家庭条件的,纳入低保或困难家庭。对杭州市区常住农业户籍的残疾车车主、三轮车车工,其家庭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

   6、在企业待岗的残疾车车主,由原单位负责妥善安置。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本报实习生 闻毅 本报记者 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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