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民办学校涌进浙江“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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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2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上周六,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举办了一场民办教育研讨会。然而,在这次会议上记者几乎看不到浙江本土民办学校的影子,参加会议的大多是来自西安、北京等外地民办学校的负责人。北京一所民办高校的校长向记者“揭秘”:“真羡慕浙江的民办学校,不用为生源发愁,只要一招生肯定满员。”
不过,随着今年4月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的正式实施,这一局面将有所改变,浙江民办学校“高枕无忧”的日子恐怕要成为过去时了。
“许多外地民办学校的招生成本占全年总收入的35%———40%,而杭州的民办学校招生成本最高也超不过30%。”浙江勤业教育培训学校的董事长桑坚信告诉记者。一位来自西安的校长则认为,外省民办学校一般每个生源的招生成本为1000———2000元人民币,而浙江每个生源的招生成本不到300元。
由于浙江民营经济较发达,教育质量高,与其他省份相比确实日子比较好过。不过,许多教育界人士指出,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条例》,其最大的突破是打破了招生限制,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桑坚信说:“《条例》打破了民办学校招生的樊篱,浙江的民办学校将迎来更多机会,同时也将面临更多竞争。因为会有更多的外省学校到浙江来抢生源,甚至到浙江来办学,这都是不可避免的。
像西安、北京等民办学校竞争激烈的地方,已经形成一套较完备而成熟的运作体系,尤其是他们的“企业化营销模式”,即把学校当成一个企业去经营,去销售,虽然这样做成本很高,但也确实有效果。”鉴于今年可能竞争更激烈,浙江一些民办学校也打算借鉴这种企业式营销模式,扩大学校知名度,增加在招生中的投入。“当然,”桑坚信补充说:“这一切的前提应该是保证教学质量,否则无法保证学校的良性循环。”
不过,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认为:“新的条例将带给浙江民办学校更多的是机遇。”吴主任告诉记者,由于浙江民营经济较发达,该条例实施后,将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加入到民办教育中来,更利于社会教育的发展。
另外,条例规定“政府可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实际上这是一种政府采购行为,有利于偏远农村等教育稀缺的地区发展教育。由于浙江地区教育质量较高,资金又比较雄厚,完全有能力接受外省“采购”,比如西部教育匮乏地区可委托浙江民办学校办学。紧紧抓住这些机遇,浙江民办教育应该会有一个更大的飞跃。
来源:
记者刘洋
作者:
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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