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规禁烟火搜身成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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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2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本报讯 木材厂内严禁烟火,对那些烟瘾很大的“烟枪”来说,要遵守不容易。无奈之下,临安的木材厂不约而同想出了一招:不定期对厂内的男职工进行搜身,查到香烟打火机就罚。昨天,有一个职工打电话到本报热线,提出了他的疑问:这种以“厂规”名义进行搜身可以吗? 这个不愿透露姓名的打工者说,他是杭州临安一家木材厂的。老板怕有人抽烟,让我们不要带烟火进厂可以理解,但不定期的搜查让他有点受不了。如果搜到香烟的话,第一次罚50元,第二次罚100元。他知道“厂内严禁带烟火”是厂纪厂规,一直遵守,即使搜身,也从没被查到过。但每次搜身,自己的衣服裤子口袋被老板搜过,觉得隐私受了侵犯。“只要我上班时间不抽烟就可以了,为什么非要选择搜身这种方式?” 而这家木材厂的老板邵先生说起来也是满腹苦衷。虽然厂纪厂规上写得明白,但还是有不少职工偷偷抽烟,然后把烟蒂随处乱丢,厂内到处都是易燃物,几年内已出现好几起烟蒂乱丢而引发火灾的苗头,幸好及时发现才没酿成大灾。“全厂有200多名男职工,我不可能天天盯着他们,因此才想出搜身这个下策。”邵老板很是无奈,“好几年了,每次搜时都会发现三五个人带着香烟。我知道这种方式也不是很好,但很多木材厂都是这样的,而且是比较有效的,他们查到要罚一两百元呢。” 记者咨询了杭州市司法局法律热线。工作人员说,按规定,除公安、司法机关在执行公务时可以搜身外,任何人都无权搜他人的身,就此来说,老板的做法是不对的。但因为木材厂的工作环境比较特殊,职工应自觉遵守“严禁携带烟火”的厂纪厂规,厂方是在职工没自觉遵守的情况下采取的无奈之举。希望老板能主动与职工沟通好,采取更妥善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双方也可以请当地的工会组织出面协商解决。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赵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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