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95%“五保”老人实行集中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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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2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讯:投资60万元,占地6亩多的嵊州市崇仁镇福利中心扩建工程日前正式竣工,26位散居在各村的孤寡老人高兴地住进了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福利中心。横下村87岁的五保老人董丽君激动地说:“做梦也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能有一个吃住无忧、有人照料的温暖的家。” 到今年3月底,嵊州市已新建、改建和扩建敬老院23所,对2358名农村五保老人实行了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95%。 据统计,嵊州市有五保老人2411人,这些人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不让一位孤寡老人挨冷受饿”。在去年3月召开的嵊州市人代会上,该市提出了要对全市所有五保老人实行集中供养。市领导多次带领民政局有关人员到山区乡镇调研指导,到五保对象家中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和身体状况。市里先后出台了《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实施意见》等文件,对集中供养范围、敬老院规划建设、资金捐赠办法、日常管理、年底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有效解决敬老院建设经费,该市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市财政对每所敬老院补助10万元,同时,通过企业冠名和个人捐赠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捐赠,并根据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的方式,缓解一次性投入的压力。许多乡镇利用学校、医院、财税等部门布局调整、机构撤并、场地移址后的国有集体资产,进行一定的外部修整和内部装修,改建为敬老院。该市的下王镇还腾出镇政府最好的一幢干部宿舍楼作为敬老院,让全镇42位五保老人居住。 同时,该市对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经费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市财政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乡镇按总人数每年人均1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五保老人供养基金和五保老人供养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五保老人所在村集体经济承担每个老人每年180公斤大米、600元生活费。有关部门对敬老院的有线电视、电话、生活用电、用水等费用实行全免,看病就医免收门诊医疗费,只收取药品成本费;环卫所免收生活垃圾和粪便清运费等,以确保集中供养老人住得舒心,过得安心,活得愉快。 为探索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长效管理机制,该市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政府负责、民政主管、部门尽责、社会参与、乡镇实施、敬老院承办的集中供养机制。该市投资5000万元、占地60亩的嵊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即将动建,届时更多的困难老人将在这里欢度晚年。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市报道组 马鹏军 王洪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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