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嘉善县城镇居民都能享受医保了
www.zjol.com.cn  2004年04月0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嘉兴日报讯:从今年6月份起,嘉善县所有城镇居民都能享受医疗保险了。全县医疗保险体系将覆盖到全县各层次,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城乡一体化迈出一大步。

  据了解,全县自去年下半年在农村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后,受到了农民的热烈欢迎,据统计,参保的农民达到83%。相比之下,由于企业破产、改制等原因,一部分城镇居民未能享受到医疗保险。为此,县委、县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广之后就着手进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县卫生部门多次调研,几易其稿,制定了《嘉善县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凡户籍在本县城镇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企业职工大病统筹的人员以及没有享受父母单位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的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合作医疗,每户此类对象必须整户参加。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基金按每人每年60元标准筹集,其中个人按每人每年30元,县财政按每人每年15元,镇财政按每人每年15元筹集,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必要调整。《管理办法》对补偿范围、补偿办法和补偿手续作了详细规定。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艾俊民

相关稿件:
 
 生活资讯 更多 
 联系方式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0571-8531103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