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企业千万元买来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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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4月0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两年前,为扩大厂房用地,温州乐清的15名企业主,花1335.141万元买下了该市虹桥镇龙泽村的229.59亩集体土地。两年后,负责此次土地买卖的前任村支书和村委会,因涉嫌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被检察机关公诉,所有的买卖合同被视为无效,但这1000多万元已分三次分到了全村人的手里…… 村支书站在被告席上
3月29日,温州乐清市人民法院审判大厅,53岁的陈岩勤一脸沮丧地站在被告席上。已经取保候审多日的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是为村里人谋福利,卖地的钱也分文不少全给了村民,怎么到头来,自己会落得如此下场?更让他想不通的是,当初村里的地明明被划入虹桥镇电子工业园区的规划范围内,以前周边也有许多村子把土地卖给企业盖厂房,为什么到他这里就变成了非法转让土地了?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方,对龙泽村上届和该界村委会以及前任村支书陈岩勤,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一案提起诉讼:1999年至2001年期间,龙泽村村民委员会以开发工业园区为由,将该村的229.59亩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乐清市赛诺特乳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或个人,其中包括非法转让的基本农田187.51亩,其他农用田42.08亩,得款1335.141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单位违反国家法律,非法转让集体土地,应追究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陈岩勤的刑事责任。
一张被瓜分的土地示意图
3月31日下午,记者在乐清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卢正会的办公室里看到一张特殊的地图:龙泽村的所有土地,被人用红笔分成了若干区域,标上不同名称,有“赛诺”、“东联”等字体。卢正会说,用红笔圈出的就是龙泽村预定转让的土地,名称就是17个买主预定的位置。村长:我们觉得很委屈
4月1日上午,记者与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的执法人员一起赶往龙泽村。
按起诉书上所列的名单,我们一连找了几个人,最后,李秀飞在电话里做通了现任龙泽村村委会的法人代表———村长黄宗法的工作,他答应接受采访。
41岁的黄宗法是个快言快语的人,但言语间还是流露出些许担心,他说,大家不愿接受采访,是因为村里对这件事想不通的人还占大多数,“我们都是为了大家能过得好点,现在却当了被告,觉得很委屈。”
黄宗法称,村里80%的人都支持把土地转让出去,“在村里土地资源比较丰富的情况下,我个人认为,把部分空闲土地转让出去,是件大家都受益的事。我们周边几个村子,比我们早些时候转让土地,现在都富起来了。我们在签订转让合同时,明确标出,在村里建厂房的企业,如果要招工,首先要考虑村里人。”随后,他指着马路对面一些厂房说:“那些都是征用村里土地建起来的。”
黄宗法回忆说,转让土地时,他还是个普通村民,他和其他人一样,拿到钱后,才知道是卖土地的钱。“我们一家四口人,先后分了三次钱,一共拿了两万多元。”他说,等政府统一规划好后,还是欢迎企业主来村里投资建厂。 村民:地卖了,心里有点慌
记者随后独自进了龙泽村。一个名叫陈光强、会说普通话的农民对记者说,他家七口人,因为女儿多,所以只分到了两万多元。“这事我们开始也不知道,是村干部把存折给我们,我们才明白。”
“你当时什么感觉?” “有点可惜,也有点慌。毕竟土地是我们的命根子,就这么卖了,以后子孙不是没地种了吗?” “一亩地每年收成多少?” “这个不好说,我们家有3亩地,现在租给人家种,每年收600元租金。钱虽然不多,但地在手上,就安心点。” “那你同意卖地吗?” “如果国家能安置好我们,按正规手续征用我们的土地,我们会支持国家建设的。”
对此,执法人员说:“有些村民法律意识薄弱,对于卖地的错对,他们的标准只是个人利益是否满足了,而不是转让土地是否合法。”企业:拿不到地,资金外流
卖土地的人觉得委屈,买土地的人更是欲哭无泪。
温州东方机电厂,2001年年底,与乐清春风电子公司联合以8.5万元一亩的价格向龙泽村征地20亩。“当时我们是看到文件的,我们虹桥镇要建一个电子工业园区,龙泽村的土地也在规划之内。龙泽村的地理位置很好,靠近马路,所以当时很多企业都看中了,抢着去征地。”东方机电的老总游奕贤称,为保证拿到土地,他们一口气拿出160万元,与村里签订了转让合同。当记者问及他是否知道这样私订合同是违法时,他说,他们按照当地过去一贯的做法,先向村子把地预征好,然后拿到镇里批,再拿到土地部门批。然而,这由下至上的做法恰巧与法律规定的程序颠倒了位置。
乐清市赛诺乳业是购买土地最多的一家企业。为扩建仓库,他们于2001年4月一口气向龙泽村征地43.68亩,付了290.805万元。董事长朱知锐说,他们到镇里审批时,2002年3月,镇里说,地有,但不一定是与村里签的那块,他们再次与虹桥镇镇政府和龙泽村签订了个三方合同。“到了2003年,情况又变了,说是非法征地,合同无效。现在钱给出去3年了,地一点都没拿到。”朱知锐还说,因为仓库迟迟建不起来,现在的仓库又不够用,所以每天都有许多鲜奶倒掉,损失远不止290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一些企业主因为迟迟拿不到批地,已经转向别的省市买地,把厂子迁往外地。温州宏强实业公司老总周朝光说,如果不能迅速解决好企业用地问题,可能很多企业都会外迁。
而所有的企业主都异口同声地表示,他们不排除会以法律手段向虹桥镇和龙泽村索赔。
国土资源局:合情合理就是不合法
最早进龙泽村调查的是乐清市土地资源监察大队。在调查报告上,记者看到:龙泽村村委会将收取的地价款全部分给本村村民以及用于本村道路、照明等建设。大队长卢正会说:“合情合理就是不合法。”卢正会称,企业想发展,村里想致富,都情有可原,但如果不按法律程序办,就属于非法,不受保护。一位执法人员表示,即使这些企业主将来能得到规划用地,也要重新购买,这1335万元是不会折算入购买费的,这钱只能当是花钱买了个教训。
李秀飞说,按土地法规定,只有县级以上的土地主管部门才有权决定土地的转让使用,龙泽村、虹桥镇镇政府之前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而对于镇上那些已经盖起的厂房,李秀飞说,如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先处罚再补办土地审批手续,而对一些已经过了两年行政诉讼期的违法建房,他们也没有办法。
●采访手记 走出龙泽村后,记者发现有两个问题亟须解决:一是法律知识的普及。本案中,不管买方还是卖方,如果能有一人去研究土地法,那么就不会导致这样的局面。二是企业资金外流的问题。温州市土地规划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温州市10年内的规划已经用光了温州地区所有土地指标,土地资源的紧俏与企业用地的矛盾如果不能很好解决,将会有更多的企业外迁。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何晓洋 本报记者 胡丹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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