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租回报”是馅饼还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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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4月0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保租10年,即买即得4年租金”;“8%年高回报率”;“包租包赚”……在为期3天的温州商铺展上,“返租回报”不约而同地成为参展商推销自己商铺的撒手锏。温州市工商局一位负责人明确表示,宣传商铺回报率,存在欺骗行为,有违房地产广告法。
外地房产商争打“包租”牌
记者把收集的楼书细细地归类后发现,为争抢温州人热钱,尽管展商来自全国各地,但很多房地产商不约而同地打出了“包租”牌,甚至明显地打出准确的回报率。
“小投资,撬开财富之门”;“首付10万元起,代理经营3年,每年7%分红回报。”这是来自上海海门的楼书广告语。
“带租约销售的现成旺铺,保租10年,即买即得4年租金,月租抵月供,月月有盈余,更有银行全程监管支付所有客户租金收入,让你安心躺在家,坐等钱上门。”这是来自福州地产商的一则诱人的承诺。
厦门一家展商为打消客户顾虑,更是煞费苦心,其楼书用粗大的黑体写着:“返租”到底是馅饼,还是陷阱?对于还未竣工的商品房,返租销售本来就是一种违法操作行为,所以可以肯定是陷阱。已竣工,但还没有经营或生意惨淡的商铺,进行返租销售,风险极大,对投资者来说,这绝对不是馅饼。只有已竣工,商铺经营成功,生意火旺的商铺进行带租约销售,才可称为馅饼。他们最后的结论是,投资他们带租约的成熟旺铺,就像是天上掉下的馅饼!
“返租回报”隐患多
对此,参展的开发商中就有不同的声音。一位来自武汉的开发商告诉记者,返租回报虽然听起来很诱人,但是很简单,房子每平方米值10000元,我报个15000元,把租金算到成本里,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返租金最终还是由购房者自己来买单。据他透露,展会上一些开发商开给温州人的和开给当地人的就是两个价。再说了,返租期间,租赁税等种种税费由谁来承担,要开发商来承担啊?返租过程中如果市场开发出现问题,消费者向谁去要钱?返租结束,如果市场开不下去,投资者怎么办?
记者电话采访了温州市工商局直属分局蔡慧康局长。蔡局长说,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投资回报率等内容。他说,开发商开始可能能够兑现他们所谓的8%的回报率,但是几年之后房产商的项目公司结束了怎么办?这样的广告其实存在欺骗行为。目前他们也已接到市民举报,正要求调查人员着手调查。一旦查实,将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十六条规定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秦正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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