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伙兰溪人被抓走了!”近日,定江路上不少外地生意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并写信给市政府要求表扬破案的采荷派出所。要知道,这伙“兰溪帮”对小饭店,白吃白喝;香烟、水果店,白拿;舞厅要交保护费……
长期扰民的“兰溪帮”
镜头一:2003年12月的一天,几个兰溪小伙子突然闯入孙某开的香烟店。他们伸手要烟,拿了就走。孙某要求付钱,没想到他们挑衅地说:“你也不问问我是谁,到你这里拿烟算是看得起你,还敢收钱?”随后就掀翻了门口的一台自动售货机。孙某一看“惹”不起,只好自认倒霉,没想到,此后他们却常常“光顾”孙某的小店要烟。
镜头二:2002年8月的一天,这伙人走进了某歌舞厅,扬言要不闹事容易,舞厅支付其每个月500元的保护费。到2003年10月,该歌舞厅被强收保护费6500元。
镜头三:“兰溪帮”走进定江路一小饭店,点菜、喝酒,吃饱喝足后,扬长而去。店主要阻拦,却被小伙子威胁。此后,“兰溪帮”多次把这当成他们的聚餐点。
镜头四:2003年10月15日凌晨,一对情侣在路上行走,“兰溪帮”捡起一块石头就往女孩身上砸去。最后双方发生群体斗殴。一人被“兰溪帮”砍成重伤,报案后引起采荷派出所的重视。警方立刻进行了调查,很快发现了这个以兰溪籍人员为骨干的犯罪团伙。警方随后抓捕了8名犯罪嫌疑人,近日将其全部刑拘,其中4人有犯罪前科。
受害人忍气吞声
警方调查发现,“兰溪帮”一共涉案13起。因为最后一起致人重伤,受害人才报案。以前12起受害人均未报案。民警随即对定江路挨家挨户走访,拿着团伙成员的照片让群众辨认。不少群众在听说这几个人已经落入法网后,才向警方反映曾受到的侵害。
为什么受害人不肯报案?孙某与张某的心态是大部分人的写照。他们大多是外地在杭经营小本生意,面对“兰溪帮”的寻衅闹事,他们不敢也不愿意报案。
然而,破财真能消灾?来自福建的孙某对这帮人咬牙切齿。2003年6月12日,吴某等人上门,要求他交保护费。孙某不肯,结果吴某等人就动手打人,还砸了房子里价值3000多元的游戏机。孙某不去报案,而是寄希望于他们不要再来骚扰,结果是常常不得安宁。
警方提醒及时报案
调查发现,“兰溪帮”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针对外地人。受害者多半是来杭州做小本生意或是打工的人,在杭无依无靠,面对“兰溪帮”的寻衅滋事,他们往往选择消极逃避。正是这一点,被犯罪分子吃牢。
不报案,使警方很难认定其团伙恶势力。据警方调查,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活动可分五类,即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收取保护费、强拿强要及聚众斗殴等。采荷派出所所长张哲明说,仅就其中一起案件看,一般都是治安事件,如果大家都报案,公安部门会及时发现这是一个犯罪团伙。
另外,“兰溪帮”成员犯罪呈现低龄化。其中年龄最大的只有29岁,年龄最小的才19岁。他们的违法犯罪活动多数只是“小打小闹”,但因其持续时间久、团伙成员固定,给居民造成了不安全感。
在采访中,警方提醒市民:要善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面对身边的违法活动不能姑息养奸,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才能真正保护自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