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负提速
不符《行政许可法》收费予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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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4月1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后,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收费项目要予以取消,企业年检和报表将清理、简化,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订购书报刊物等将从严查处。这是 昨天召开的省减轻企业领导小组会议所作出的明确规定。
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强调,要以机关效能建设和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要对现行的收费逐项进行清理,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予以取消。对实行收费的项目,重新审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收费范围,简化收费办法,搞好服务。
对企业年检、年度复核和年度审核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外,其他年检事项一律予以取消。改革企业年检制度,规范企业代码证登记、年检行为,严禁在年检时搭车收费、搭车乱订报刊等行为。对要求企业上报的报表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报表,要尽可能合并。
开展对环保、质监、药监、工商等部门的涉企收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协会乱收费、乱摊派进行集中整治。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对各种市场准入、准销、准用等进行一次检查,坚决制止乱设卡、乱收费等限制商品流通的行为。
任何政府部门和单位都不得要求企业参加带强制性的收费培训,凡是政府部门要求进行的强制培训,组织者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税务、质监对同一企业的检查,每年一般不得超过两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其他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检查,每年一般不得超过一次。
要制定《浙江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并将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清理涉及机动车辆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
据悉,目前,我省已建立113家重点企业负担监测点,聘请113名企业负担监督员,加强对企业负担情况的跟踪监测,及时了解掌握企业费负情况。省经贸委网站设立企 业减负监督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网上举报。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金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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