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一套汽车音响利润过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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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4月1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慈溪的施先生最近比较烦,因为他认为在汽车装潢时多“付”了一万余元,尽管事情已过去了一个多月,但现在问题还没得到解决。上周四,他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消费者:多付了一万多元
据施先生介绍,他拥有一辆黑色丰田佳美轿车。今年3月份,为了改善车内的音响效果,他到慈溪市一家汽车服务公司安装音响设备,当时他还特地指定要“健伍”品牌。然而,取车时收到的费用清单让他大吃一惊:全套设备的总价竟然达到了3万多元,其中健伍牌的DVD音响变成了先锋牌,价格达2万余元。在打听了行情后,施先生发现其中有猫腻。同样的DVD设备在市场上只要一万元左右,而该汽车服务公司的要价整整高出了一万多元。施先生为此十分气愤,就去找公司理论,但公司坚称价格是合理的,而且不同意退货。经过当地消费者协会的多次调解,至今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为此,施先生已准备诉诸法院。
车商:这是应得的利润
这家汽车服务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虽然这款DVD设备现在价格降下来了,但给施先生的价格是按当时的进货价格来定的,他们进货凭证齐全。他同时表示,差价部分是公司应得的利润。至于所售音响并非施先生所要品牌,是因为公司缺货,就临时用其他品牌替代了。
记者在该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中看到,该公司以格式条款规定:“车价、购置税、牌照费、装潢费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保险费、上牌杂费以上述约定金额为准。”公司方面认为,按合同收取的一万多元有理,“不然,我们的利润就没有了。”
业内人士:并非个别现象
消协有关人士认为,施先生所反映的问题虽然属实,但由于双方的合同没有明确违约责任,他们只能对此类纠纷进行调解。
据市消费者协会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3月,我市已受理汽车消费投诉达132件,其中涉及汽车及其配件销售价格的纠纷占到51%以上,同比呈上升趋势。随着私家车消费的不断升温,这类投诉仍会增加。
有关人士认为,近年来汽车消费方兴未艾,市场还有待规范。目前,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家具等大件商品都有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部门如果能出台规范细致的汽车销售合同,就可帮助消费者防范风险,避免出现类似纠纷。
来源:
宁波日报
作者:
记者 杨绪忠 通讯员 岑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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