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新三毛大酒店做服务生的江苏小伙子冯某,捡到一只皮夹后,不仅不将皮夹上交,反而拿了皮夹内的银行信用卡去取钱、消费。冯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涉嫌诈骗,目前被上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今年4月4日,市民何某向上城经侦大队报案,他在3月28日丢失的信用卡中被人取走和消费了9000多元。经过几天的调查,上城警方于4月8日将冒用何某信用卡进行取现和消费的新三毛大酒店员工冯某抓获。
据冯某交代,3月28日中午,他在整理一张餐桌时,捡到一只内有15元人民币和三张信用卡以及身份证的皮夹,一时起贪心,冯某没有将皮夹上交酒店,也没有与失主联系。中午下班后,冯某抱着侥幸心理,将身份证的六位尾号作为信用卡密码去酒店对面一家银行的取款机上取钱。第一张是“农行”金穗卡,没有成功,第二张是“中行”长城卡,也没有成功,在用第三张“工行”的牡丹卡时,终于出现了冯某所希望的“奇迹”。欣喜若狂的冯某一不做二不休,将当天可以取钱的最高限额5000元现金全部取出。
晚上下班后,冯某回到德胜路的出租房,躺在床上,想起信用卡上还有钱可用,如果第二天去取,失主肯定会去报案,信用卡中的钱也许就拿不出来了。冯某马上起来,拿了信用卡和身份证去附近一家超市消费,买了一套组合音响,一台空调和一双皮鞋,总共花了4000多元。
据警方介绍,如果捡到现金不还,属于不当得利,是一种民事行为,如果金额较大,则属于非法侵占,要负刑事责任。而捡到信用卡进行冒用,则是一种诈骗行为,也要负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据警方介绍,信用卡犯罪活动在我国已处于上升趋势,犯罪技术和手段也逐渐高明。信用卡用户要注意防范,在使用中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将信用卡与身份证并放一处,一旦失窃,往往给诈骗者提供方便;
2.一旦发生信用卡失窃,应立即到相关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3.不要将本人的生日、电话号码、车牌号码或者其他一些容易识记的号码作为信用卡密码。对于银行发卡时的初始密码,持卡人在领取信用卡时应及时更改;
4.妥善保管和处置取款单。取款后随手将取款单丢掉的习惯要改掉,因为上面有信用卡卡号等相关信息,不少犯罪分子就是从这入手伪造信用卡的;
5.在取款的时候,注意不要让旁人看到你所输入的密码,以免被不法分子看到,留下隐患;
6.一旦你的信用卡因操作不当或密码输入有误被吞时,应立即与银行联系。因为有的犯罪分子有可能在取款机内安装了小的机械装置,一旦信用卡被吞,持卡人走开,犯罪分子又能顺利取出;
7.不要轻信取款机旁的所谓银行告示,有的犯罪分子将假告示贴在取款机旁,要持卡人将密码等内容告诉告示上所公布的电话、手机号码,犯罪分子一旦得逞,就很容易将持卡人的存款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