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离婚 一个月后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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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4月1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的婚姻管理条例施行后,由于相关程序简易了许多,选择自愿协议离婚的人数呈上升趋势。记者昨天从婚姻登记部门了解到,申办自愿协议离婚登记时如果证照齐全,快的话半小时就可了结,这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精力和时间。但也有草率者把婚姻当作儿戏,离婚不久就要求复婚。
据悉,瓯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去年为79对夫妇办理了自愿协议离婚登记手续,而今年头两个月即办理了23对。工作人员潘先生介绍,根据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婚姻管理条例,自愿离婚的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涉及到财产问题,只要到律师事务所写份财产分割协议就可以了。而按以往的做法,离婚当事人需要到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打证明,开介绍信,审查期长达一个月。一些人惧怕事情被弄得沸沸扬扬、路人皆知,结果畏难而退。
龙湾区自愿协议离婚的人数同样趋升。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在区行政审批中心,窗口电脑统计数字表明,去年首季为18对夫妇办理了自愿协议离婚登记手续,今年头两个月已办理32对。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当事人提供齐全的材料并支付9元钱的工本费,当场即可领到离婚证。如果通过诉讼离婚,姑且不提律师费、诉讼费、财产评估费等费用,仅精神煎熬就够当事人受的。不过,一位工作人员对草率离婚现象表示担忧。他曾在窗口接待过一对青年夫妇,当时不论如何劝说都无济于事,双方坚决要求离婚。但仅仅过了一个来月,两人又出现在办事窗口,要求登记复婚。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提醒有关当事人,对待婚姻大事要慎之又慎,离婚之前一定要三思。如果双方都是急性子,拌几句嘴就想到自愿协议离婚,过些日子因旧情难忘而复婚,这样很伤感情的。
来源:
温州都市报
作者:
杜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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