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村“官“需为办事拖拉“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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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4月1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讯:据绍兴晚报报道 绍兴县柯岩街道为提高村干部办事效率,今年开始对村干部办事日程作出硬性规定:凡村民来村办事,属职责范围内自行可办的,必须在三天内办结。
这一制度规定,需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方可办理的,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明确答复,如果符合政策可办的,在村两委会讨论决定之日起,三天之内办结;需要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比照窗口承诺的工作日期限办结。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的,必须在承诺之日后三天内向当事人解释清楚。
为保证该项规定的实施,柯岩街道要求村干部谁拖拉延误谁“买单”,即由该村干部付给当事人每日20元的误工补贴,作为经济补偿。目前,柯桥街道所有村(居委会)证照办理、法规咨询、公益事业、民事调解、致富指导等五个服务项目,向村民作出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承诺。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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