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写成诗稿 一寄踪影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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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4月2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一封不知下落的挂号信,让嵊州人吴佳民两年的心血付诸东流,“我地址写得很明白的,怎么就不见了呢?”一部20多万字的《新孔雀东南飞》诗歌手稿怎么会不明不白“失踪”,吴佳民直到现在还想不通。
20万字手稿下落不明
老吴工作之余酷爱文学创作。从2000开始,着手创作诗歌《新孔雀东南飞》,两年中,除了上班,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写作中,查阅了古今许多资料。2002年8月,终于大功告成。
老吴本人对作品很满意,就萌发了找个出版社出书的愿望。当年8月13日,他将100多页的手写稿以挂号信的形式寄给浙江古籍出版社,信封上的地址为“杭州市体育场路347号”。书稿寄出后,老吴几乎每天都要到信箱里去看一看,一晃6个月过去了,书稿石沉大海,音信全无。老吴通过邮局查询,回单显示该书稿已经寄到古籍出版社所在的浙江省出版大厦。老吴又打电话到浙江古籍出版社询问,对方却说根本没收到《新孔雀东南飞》的书稿,更谈不上退稿了。
辛苦了两年,好不容易完成的作品就这样没了,老吴急了。去年4月,老吴一纸诉状将浙江古籍出版社告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出版社退还书稿并赔偿经济损失3500元。
出版社称没收到书稿
浙江古籍出版社究竟有没有收到《新孔雀东南飞》手稿成了本案最大的焦点。出版社在庭审中辩称,吴佳民的诉讼请求缺乏基本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是著作权纠纷,但吴既无相关作品,也没有享有著作权的依据,更没有向古籍出版社投递书稿的证据。
邮局的回单只能证明书稿曾寄到浙江省出版大厦,但该大厦有10多家出版社,吴无法证明书稿已到古籍出版社。此外,吴在投稿前没有跟出版社联系,古籍出版社也不是出版小说诗歌的专业出版社。
书稿下落至今是个谜
法院审理认为,吴佳民仅有证明浙江省出版大厦已收到手稿的证据不够充分,所有的证据只能证明:2002年8月13日,吴佳民向杭州市体育场路347号的浙江省出版大厦邮寄过号码为845的挂号信一封,但无法证明向大厦内的古籍出版社寄过信件以及出版社收到《新孔雀东南飞》书稿的事实。
根据我国民诉法相关规定,吴佳民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去年底,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吴佳民的诉讼请求。吴佳民不服,提出上诉,被省高院驳回。
“我真后悔当初没有留底稿,两年的心血就这样白费了。”吴佳民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懊悔不已。他现在惟一的希望就是,如果有人见过他的《新孔雀东南飞》手稿,请物归原主。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金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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