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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新法挑战浙江险商
www.zjol.com.cn  2004年04月2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企业年金总量约为300亿元左右,未来三年内每年将增长1000亿元,2010年我国企业年金的市场规模可望达到1万亿元。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即将于2004年5月1日起实行,且明文规定和鼓励各金融机构纷纷参与这个市场。企业年金市场风起云涌、一触即发,那么浙江保险商又是如何看待和应对的呢?

    保险公司面临竞争压力

    “试行办法对保险公司不利啊。”提起5月1日即将试行的企业年金办法,新华人寿杭州分公司团体业务部负责人这样说。

    据其介绍,新规定片面强调了企业年金的增值功能。以往的企业养老保险是按照一定收益比率,累积到期后再换成一次性领取或年领、月领,并附加一定保障功能的险种,其特点不只是资金增值,而是为企业员工提供养老等风险保障。而现在新办法中的企业年金则可以理解为“个人账户式的基金管理”,强调了资金的增值,实质上是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到企业年金市场来分享这块大蛋糕。

    据了解,以往养老金的经办机构主要是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但是现在新办法规定“各商业银行和专业托管机构”可以参与企业年金受托业务,实际上是明文规定并鼓励了银行、基金、信托、券商等各金融机构都参与进来,这无疑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竞争压力。除此之外,以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和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为代表的区域性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的出现也对保险公司构成了压力。“上企年金”更是“曲线”入市,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机构。

    大规模开展业务尚受制约

    中国人寿浙江省分公司的有关人士表示,虽然试行办法5月1日起就将实施,但是目前来看届时各金融机构都不可能大规模开展这项业务。他透露说,截止目前,劳动社会保障部尚未正式授予任何一家机构从事企业年金托管的资格,因为公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只规定了大的框架,其中有许多具体的操作细节仍需进一步明确。他同时透露整个企业年金的运作方式大体上会参考“香港强制公积金”的方式,把这个方式引进到保险公司同样需要时间。此外,受托机构内部必须成立一个专门的企业年金管理部门,需要一套独立于其他业务的特殊计算机系统。

    新华人寿杭州分公司团体业务部负责人也表示,企业和税务部门的意见也是制约企业年金近期大规模开展的瓶颈。由于企业要推行年金制度必须成立一个企业内部的年金管理委员会,而企业是否有这个精力和热情尚待观察。另外,由于以前企业在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时,企业工资总额5%范围内的部分可以税前列支,而现在新办法规定的比例为1/12,税务部门对此做何意见尚未明朗。受此影响,一些企业不会马上就实行这个年金制度。

     紧抓优势乐观应对

     虽然如此,面对后市保险公司依然表示乐观。太平洋寿险杭州分公司的人士认为,保险公司相比其他机构的优势在于可以切实对企业职工提供保障。这个保障功能不仅体现在养老金的保障上,还在于保险公司其他险种的配合服务上。他说,保险公司可以在团体年金为主险的情况下,同时提供诸如医疗险、死亡险、意外险等附加险,全面解决企业职工的保障问题。

    新华人寿的人士也表示,保险公司有运作企业团体险的丰富经验和良好渠道,对企业年金的运作和风险控制更为专业。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通讯员 杜飞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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