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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要求离婚不成 丈夫带走儿子以示报复
www.zjol.com.cn  2004年04月2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因为我向丈夫提出离婚,丈夫竟在正月初六以吃喜酒为由将儿子带走不知下落,已经81天了……”上周六,“她新闻”维权律师团在乐清市乐成镇接待了思子心切的读者孙女士。

  周六上午,“她新闻”维权律师团在乐清市乐成镇与读者面对面。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律师戴北平,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民事一部主任陈兴良等参加了这次维权活动。隐性家庭暴力、侵害妇女权益等情况是本次活动投诉的主要问题。

  将孩子从母亲身边带走,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痛彻心扉的。“他临走前把儿子所有的照片都带走了。我打电话给他想看看儿子,他还恶狠狠地说‘你一辈子都别想见,儿子不是你的了!’”孙女士一边抹泪,一边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1993年,孙女士结婚了,儿子今年10周岁。孙女士说,早在她怀孕4个月时,丈夫就曾动手打她。儿子出生后,丈夫也很少尽到教育抚养孩子的责任。因为受不了丈夫的家庭暴力与婚外恋行为,孙女士于去年12月提出离婚。今年农历正月初三,孙女士的父亲向丈夫索要欠款,丈夫竟拿起菜刀要砍老人。孙女士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回了娘家。正月初六,丈夫以带孩子出去吃喜酒为由带走了孩子,从此以后不让她与孩子见面,至今将近3个月。

  “儿子原本好好地在学校念书,可现在不见了踪影。我找遍了乐清的大街小巷,可没有人知道我儿子的下落。直到3月底我才听说儿子在福建某地念书。可一个弱女子,你让我怎么找呢?”孙女士的眼中充满了痛苦与无奈。

  维权律师团成员陈兴良律师认为,父母享有对子女的教育权和抚养权,孙女士丈夫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孙女士的合法权益,她有权探视自己的孩子。

  鉴于孙女士的情况,“她新闻”将与孙女士一起寻找孩子的下落,并尽最大可能提供法律帮助。


来源: 温州都市报  作者: 汪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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