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整治餐饮业无良竞争
www.zjol.com.cn
2004年04月2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酒吧、饭店里的酒水消费,给商家和经销商带来高额的利润。正因如此,进入这些场所的酒就成了“香饽饽”,一些酒业厂家为让自己经销的酒进入这些“高消费点”,想尽各种方式,进场费、开瓶费、现金回扣……。而被杭州市下城区工商分局查处的上海一家酒业公司杭州办事处,几乎将这些方法都用上了。
这家从事华夏长城系列葡萄酒销售的上海吉马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马公司)杭州办事处,并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过。翻翻去年以来这家办事处的有关台账,大都和各娱乐场所“拉”关系有关。
在一张进入杭州钻石年代餐馆娱乐有限公司的“进场费用申请表”上,记者看到,一年合同期内,进场费用总共要支付43万元。这43万元包括首付钻石年代18万元,其中3万元支付给经理个人;当合同期内店方销量达一定的数量时,吉马再支付店方返利共15万元;另外,全年促销活动10万元。进入一家就要支付几十万元,而吉马公司硬是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打进了杭州五六十家饭店酒吧。
“开瓶费”是工商部门明令禁止的,但由于这招有明显的促销作用,吉马公司根据不同的红酒品种给予5~10元的“开瓶费”,用于回收酒店服务员售出红酒的瓶贴、瓶盖。
为了不被其他红酒品牌挤出市场,吉马公司又使出新的一招,设虚假的刮奖活动。在去年下半年,吉马公司举办了一次刮奖活动,标明中奖率100%。但在这份“刮奖活动方案申请”上,记者却看到,在奖项的设置上,特等奖500元和一等奖200元的人数上明明白白注明“虚设”,根本不可能会有人中一等奖以上。
要想进入酒店饭馆,酒水部经理的位置不可小觑。进场时给经理钱,进场后根据销量拿提成,喂饱了经理,酒厂的日子才会好过。在进入浙江国际大酒店的“进场费用申请表”上,写明完成多少箱返多少酬金。为方便账务往来,表上还留了该经理的工行账号。 工商部门认为,像吉马公司采取的这种方式已构成行贿。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经营不得采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而经营者进行贿赂构成犯罪的,将承担刑事责任;不购成犯罪的,处以1~20万元罚款。
据了解,吉马公司杭州办事处的负责人姓黄,在去年12月份时因涉嫌广告违法而被罚4万元,但该公司一直都没缴纳这笔罚款,如今,已过了诉讼时效,而这笔罚款加上滞纳金连本带利已近20万元。工商部门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吉马公司涉嫌行贿一案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后:进场费、给回扣等这种市场化的操作,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市场客观的供求状况,因此工商部门屡禁不止。但像吉马公司这样大规模的行贿,工商部门却较少遇到。而正是这种行风的存在,才让饭店、酒店的酒比其他地方贵得离谱。看来,要解决根本问题,厂家、供货商应从质量、服务和价格上下功夫,否则吃亏的永远是消费者。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本报通讯员 朱国光 吕国威 本报记者 赵红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