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农妇动员亲友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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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4月2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对去年8月生效的三份债务民事调解书作出撤销决定。这意味着李温萍的18万元债权终于能够得到清偿,而为了避债伪造16万元债务的潘松花因触犯法律锒铛入狱。 李温萍与潘松花都是鹿城区人,两人曾是好朋友。2001年潘松花以做生意资金不够为名先后向李温萍借款18万元“周转一下”,并写下欠条保证会按时还款。然而到了约定的还款期,潘松花只字不提还款之事。去年6月,李温萍在多次向对方催讨未果的情况下,手持借条向法院申请查封潘松花房屋。就在法院受理的同时,潘松花串通自己的亲友夏某等3人,伪造了3张借条,分别虚构了自己向夏某、唐某、黄某借款8万元、6万元、2万元的债务,并指使夏某等3人持“借条”到法院告自己。鹿城区法院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为双方主持调解,达成潘松花偿还夏某等3人借款的三份民事调解书。 这三份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对李温萍来说不是一件好事,这样一来,她的18万元债权将与夏某等3人的“16万元债”在查封房变卖中共同得到清偿,她充其量只能得到一半左右。潘松花一下子冒出这么多债自然引起了她的怀疑,去年8月,李温萍来到鹿城区检察院民行科申诉。检察官听后也觉得三张“借条”甚为蹊跷,就从调查潘松花的亲戚夏某等人的经济条件入手,发现夏某等人根本不可能借钱给她。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检察官查清了潘松花虚构债务、指使他人作伪证的犯罪事实。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本报通讯员 范跃红 徐缨 本报记者 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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