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今年3月1日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也开始在国内正式实施。但有些地方也存在企业故意压低计件单价,使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得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今天起本报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连续报道,希望社会各界关注这一现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浙江省实行得怎么样?日前记者跟随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到平湖市进行了调查。
平湖市与嘉兴其他地方一样,最低月工资标准是480元,按照劳动法规定每月20.92天和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计算,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大约为2.8元,这在全省大部分县(市、区)中属于中间档。
我们随机走访了曹桥乡的华兴制衣有限公司,该公司有90多名员工,外地务工者占三分之一。
“我们严格按照最低工资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企业主介绍说,在平湖市西片的各乡镇中,该公司的工资算高了,工人去年最高年收入达2.2万元,最低的也有1.6万元。而厂里提供的一份工资发放表上却赫然记着:“盖雪珍,出勤23天,工时275小时,工价2.48元,加奖金50元,月工资732.8元;冯玉英,出勤21天,工时245小时,工价2元,加奖金50元,月工资540元……”
当记者问及这些工人的每小时工价为什么都低于2.8元的最低标准时,企业主解释说:“我们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记者又问:“这个姓钟的上月出勤22天,为何4月1日离开时只领了295.5元的月工资呢?”企业主回答道:“那是一个扫地的,神经有些毛病。”记者走进车间向工人打听,一名四川籍务工者反映:“现在是淡季,我们每天一般工作9个半小时,下半年旺季加班时则至少要干12个小时。”
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人员当场指出,尽管该公司多数劳动者月收入超过480元,但按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来计算,一些人的月收入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来到另一家名叫金平的服饰有限公司,该公司有500多名员工。当问及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表时,企业负责人说:“保管表格的人不在。”据他介绍,该公司实行计件工资制,工人们每月一般工作330小时,缝纫工每月1100元至1500元,辅助工人每月1000元至1150元。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人员说:“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约168个小时,如果你们公司工人每月工作330小时,另外162个小时的报酬必须按480元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或3倍工资标准发放。以此推算,你们的工人如果每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话,等于没有按照最低工资制度标准执行。”企业负责人讪笑说:“这48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定得太高了。”
据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18万人各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分布在1000多家服装企业。目前全市在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上总体上是好的,今年尚未发生关于最低工资制度方面的投诉,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些企业主故意“曲解”计件工资制,变相压低劳动者报酬,使部分劳动者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