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引供水工程腐败案7人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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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7月1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平阳县引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因被空壳公司侵蛀,致使这项“民心”工程变成了“马拉松”工程、腐败工程。承建该工程的该县新纪元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该公司董事长尤建华等7人12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并分别被控5项罪名:合同诈骗、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东窗事发,“私企能人”涉嫌诈骗被捕 1997年6月,平阳县政府决定修建从顺溪到鳌江的引供水工程,预计总投资1.1亿元,并确定该县新纪元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工程投资业主。该公司董事长尤建华,人称“私企能人”。 这项事关30万群众饮水大事的“民心”工程,其后却成了“马拉松”工程,预期投资从1.1亿元最后追加至1.7亿元。1997年开工的工程因质量问题经屡次补救,直到2002年才告完工。2000年3月,经政协委员提交提案,该县审计部门对该工程介入审计,但仅3个月就因故无奈退出。后经历时1年的侦查,平阳引供水工程腐败案终于浮出水面。2003年7月,尤建华被该县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批准逮捕。
合同诈骗,虚假出资一千多万元 据起诉书指控,尤建华为虚增新纪元公司的前期投入,授意引供水工程隧洞开挖工程的建设承包单位---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第一项目部经理陈某、出纳林某,虚开暂收工程款收据,数额计1023万元;又授意新纪元公司出纳杜某虚开了工程预付款1023万元,并由会计李某入账。 1998年10月,平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章奇,未经认真核实,将上述虚假出资1023万元列为实际投资,并出具审计报告。此后,新纪元公司和尤建华在与国投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时,利用该虚假审计报告,致使国华公司按调整后的股份比例返还给新纪元公司“超额投资款”655.8万余元,并骗取国投公司支付超额投资款的利息30万元。
挪用公款,三百余万被私自外借 1999年7月,尤建华担任国华公司副董长期间,因该县毛纺织厂基建资金困难,意图借用国华公司资金。尤建华分别劝说国华公司董事长赵某(另案处理)、财务科长张传长、工程技术科长庄义瑞,要求以新纪元公司名义借款,用于解决毛纺织厂基建资金困难。随后指使公司人员虚构国华公司预付工程款事由,将国华公司资金200万元直接拨付给毛纺织厂的基建单位。该款至今未能偿还。 2000年1月,尤建华再次要求借款。国华公司副董长苏德平及张传长、庄义瑞明知公司资金不能外借,但碍于情面,同意以预付工程款名义,将国华公司资金100万元再次拨付给毛纺织厂的基建单位。该款至今未能偿还。
非法集资,七百余万存款有去无回 2001年间,经尤建华决定,新纪元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以引供水工程缺乏资金为由,通过叶永光、张德丰等人对外宣传借款给新纪元公司利息高、工程实力雄厚等好处,共向夏某、杨某等47人吸收存款741万余元。尤建华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新纪元公司偿还债务及其私人使用,至今绝大部分借款无法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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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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