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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智力、精神残疾人的抚养

www.zjol.com.cn  05-02-28 12:0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提案者】郑金都委员

  【关键词】抚养、托管中心、和谐发展

  【背景】郑金都委员在提案中说,我省现有各类残疾人200万人,其中智力、精神残疾人约60万人。目前,我省通过几种不同方式对不同类型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进行安置:病情严重者,由各地精神病医院收治;病情稳定者中少部分有自制力的,则由街道社区建立的公疗站或福利工厂进行全托或半托式的管理。由于功能有限、经营不善以及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目前部分公疗站及福利工厂日趋萎缩。省内仅有的一家民间托管中心——杭州仁爱托管中心,目前也难以为继。绝大多数智力、精神残疾人现由家庭供养,这种方式存在弊端:一是部分病人的基本权益难以保障;二是严重影响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生活质量;三是一旦得不到社会救助,就会流落街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议】郑金都委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为此,他建议政府兴办示范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托管机构,为他们提供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生活、就业等一体化服务;鼓励有爱心的社会人士捐资创办或以民办公助的形式在各地为他们建立托管中心;动员和鼓励智力、精神残疾人的家属开办托管中心,如杭州市首家托管中心就是这些人的亲友会成员创办的。托管中心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的社会服务,因此,政府应在民间组织与个人要求开办托管中心时,按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登记,在开办申请费用等方面给予减免,在注册资金上尽量降低标准,在场所使用上对申请盖房的尽量划拨土地,对没能力建房的可提供免费使用场所或优惠承租的便利,并对托管中心运营资金适当予以补贴,帮助有条件的托管中心建立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采取特许生产(特定标记)、统一采购或指定销售、减免税收等措施予以鼓励。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洪加祥 朱海兵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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