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0-3岁早期教育体制
-鼓励民办幼儿园
-实行等级收费制度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杭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更加关注学前儿童的健康成长。
学前教育更趋低龄化2007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6%以上,其中市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8%以上,市区学前第四年的幼儿入园率也要达到50%以上,各区、县(市)至少办1所早教中心;到2010年,每个乡镇都将建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同时基本形成0-3岁早期教育体制。
鼓励民办幼儿园杭州幼儿园未来的方向将是以公办为示范、民办为主体的多元办园制。对民办托幼园所,将在建设用地、立项和减免税收、建设规费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在审批注册、分等定级、教师业务培训、职务聘任、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权利。鼓励社会各界自愿捐助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投入逐年增长各区、县(市)要在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学前教育经费,并逐年增长,保障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及教职员工工资、安全和培训等所需资金的落实。乡镇(街道)也将安排学前教育经费,举办中心幼儿园,改善农村办园条件,资助农村婴幼儿家长培训,落实农村幼儿园教师福利待遇等。
学前教育按质论价幼儿园实行等级收费制度,依据各等级幼儿园生均保育和教育成本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社会承受能力确定收费标准,按质论价。民办幼儿园实行收费备案公示制。实行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子女入园教育资助券制度。各地将制定资助标准和补助标准,确保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