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很苦闷,”杭州十三中教师徐社东3月27日在省高院十五法庭上说,他由于编了《杭州乡土语文》而被作家李杭育以侵害其著作权为由告到法院。
乡土教辅书的争议
这本编于2004年9月的中学教辅书,收入李杭育的三篇散文《滚铁环》《扇子有风》《柳风桂雨下的杭州》。
在庭审中,徐社东开口必叫李杭育老师。他说,李杭育老师的作品对杭州而言有很高的代表性,应该在书里出现。为了适应学生们的需求,其中的文章有所删节。“动机是好的,就是不太尊重作者。”李杭育提出了诉讼状告徐社东和出版社,“把我的文章改得太多。”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李杭育胜诉,判决徐社东、浙江大学出版社立即停止对李杭育著作权的侵害,不得再编辑、发售、再版包含上述文章的《杭州乡土语文》一书;并要求两被告在《杭州日报》上刊登声明,向李杭育赔礼道歉,并赔偿李杭育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元。
不入选不会有遗憾
徐社东与出版社共同提出上诉,但由于徐未按期支付上诉所需费用,省高院当庭作出裁定,徐的诉讼地位从上诉人转为一审原告,徐社东因此与被上诉人李杭育坐在同一侧。
庭审中徐社东说:“我已经通过不同的渠道向李杭育道歉了。我没有任何故意侵权的意思。我很苦闷。”李杭育一方宣读了徐社东曾写给李杭育的一封道歉信。“我觉得徐社东也很委屈。我与徐社东也是第一次见面。”然后李杭育话锋一转说,“我只是想通过此案告诉别人如何尊重著作权。我不容许在我的家门口发生被侵权的事情。”
作为上诉人,浙大出版社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在庭上宣布:一定将李杭育的名字和文章从新版《杭州乡土语文》教材中全部清除。对此,李杭育说:“这没有什么遗憾。”
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