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三级刑事技术专家赴福建省福鼎市再次对“3·29”现场进行走访和了解。经过反复分析,专案组认定福建福鼎案发现场附近的痕迹为案犯所遗留。为此,省公安厅和金华市公安局分别在全省和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对所有存档的400余万份档案进行人工比对甄别。江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人员按照上级部署,立即开展对分局存档的4万余份档案进行查档工作。
7月4日下午,警方在查找过程中,发现一名叫“涂典波”的湖南桑植人有重大嫌疑!专案组分析论证并通过调查,最终确定了“3·11”系列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就是“涂典波”,且其真实姓名为董文语。
我省将此情况向公安部汇报后,2006年7月6日公安部发布了对犯罪嫌疑人董文语的A级通缉令,并在7月12日召开了13省市缉捕犯罪嫌疑人董文语的电视电话会议。
目前,对犯罪嫌疑人董文语的追捕工作正在进行中。
》》他曾有过多次犯罪前科
当即专案组连夜开展工作,在温州、杭州两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查明:董文语,男,1978年10月26日生,浙江平阳县龙尾乡百尖村人,身份证号:330326197810266416。身高158CM,体态中等偏瘦、精干强健,穿38码鞋,头顶有一处4CM左右伤疤,胡须较少。此人曾经使用“涂典波”、“王民”、“王良彦”等假名,无固定职业及住所,会爬乘火车,住工棚、无人居住的空房。
据了解,董文语小时候读书到小学二年级,11岁时离家出走,当过和尚。1998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刑1年6个月,1999年4月刑满释放,1999年9月10日因犯盗窃罪被杭州市滨江法院判刑2年6个月,在服刑期间多次违规,表现较差,2002年3月9日刑满释放。后在浙江金华江南、东阳、福建等地有多次违法前科。
》》警方悬赏10万元追捕
另外,警方还透露了该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作案手段:作案地点主要是在公路铁路沿线的城郊接合部选择自建房、出租房作案。作案时间选择在晚23时后至下半夜。其作案动机主要是为盗取财物,以现金为主。随身携带刀具,有较强的攀爬能力,有时一个晚上攀爬多户住宅连续作案。犯罪嫌疑人利用防盗窗栅、下水管等楼房辅助设施,攀爬窗户入室,先在事主衣裤、箱柜中翻找财物,如未惊动事主,盗窃完成后即逃离现场;如盗窃中惊醒了事主,即下杀手,并对女性被害人实施强奸。
鉴于此疑犯仍有继续作案的可能,省公安厅提醒全省人民群众要注意防范,在夜间睡觉前要注意检查房屋的门窗是否关好。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可以拔打110电话,告之详细地点,并注意犯罪嫌疑人的去向、衣着情况,也可向就近的公安派出所举报。为此警方承诺:对于提供线索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董文语的,将给予10万人民币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