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决定,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
浙江省政府日前印发的《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于在居民住宅楼范围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执照的经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将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而且,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异味、粉尘的项目。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城市服务业的迅速发展,餐饮业尤其欣欣向荣,居住区住宅楼饮食店、KTV歌厅等遍地开花。但其带来的油烟、噪声污染已成居民生活的一大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