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
通过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实施意见
编者按
今年3月中旬,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4月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前不久,中宣部、司法部召开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连日来,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本报从今天开始推出专栏,对这一工作进行报道。
聚焦普法·动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近日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关于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和贯彻意见的汇报,研究部署自治区“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会议通过《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发全区贯彻落实。
会议决定,依照法定程序,由司法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做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7月份召开全区“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表彰“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全区各级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抓好“四五”普法工作成就展示和“五五”普法启动的宣传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国近日就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做出批示:作为民族自治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尤为重要。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健康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问题。要维护国家和地区的长治久安,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认识,把法制宣传教育提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扎扎实实地抓好会议精神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依法治区工作抓紧抓好。
陈建国强调,领导干部包括党委常委,都要从自身做起,做到自觉地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做依法办事的模范。要坚持落实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推向深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一定要保障。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解决目前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经费,健全机构;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