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社会资源增强普法活力 访北京市政协副主席王长连
聚焦普法·访谈
“四五”普法以来,北京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使法制宣传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政协副主席王长连。
阵地建设是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的基础和载体。王长连认为,在以知识经济和信息产业为特征的今天,努力实现法制宣传与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传统文化及“数字北京”的有机结合,是建立和完善法律传播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北京市以“建立固定阵地,创办精品栏目、形成宣传网络”为基本思路,巩固扩大了四方面宣传阵地:
一是发挥强势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动员各职能部门,加强与电视这一强势媒体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13个区县有线电视开办法制专题,形成市、区县电视法制宣传网络;连续三年在北京电视台举办法制专题节目,2005年举办的首都市民和“村官社干”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连续播出两个月24场次,收看人数达200万人次;在5000辆公交车“车载电视”中滚动播出法制节目6个月,每天收视人群近500万人次。
二是强化网络宣传的互动作用。举办网上青少年法律知识大赛、网上专家说法、网上在线法律咨询;在条件成熟的区县探索网络可视咨询、电子信箱、视频播放等网络普法形式,市民足不出户,就可直接与法律专家对话。今年初,北京市在网上举办的“北京普法20年图片成果展”,点击人数达90万人次。
三是发挥数字多媒体的快捷作用。在11条公交线路、500辆公共汽车的“车载电子显示屏”上开展法制宣传;在有条件的商业区、火车站、公园等电子显示屏开展法制宣传,使这些设施不仅是“数字北京”的组成部分,也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
四是探索法律文化阵地的渗透作用。“四五”普法以来,北京市尝试法律传播与城市文化建设相结合,将法制宣传渗透到文艺、雕塑等艺术作品及基层文化建设中,建成了全市第一座法制雕塑公园,第一家以法律为特色的法律图书馆,第一个以品茶聊法为内容的“普法茶亭”,第一个社区普法家园,第一座山区普法公园,第一个农村千米普法墙等一批新型普法阵地,并把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活动融入到春节庙会、假日游园当中,形成了独特的法律文化景观。
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参与人员的社会性。王长连认为,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是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基层的重要措施。他介绍,近年来,北京市注重把具有法律专业特长、自愿参与普法活动、热爱普法公益事业的三方面力量吸收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一是法律专业大学生。北京能招收法律专业的高等院校有35所,在校法律专业大学生保持在2万余人。为激发他们参加公益活动的热情,北京市在学校与街道层面搭建多种平台,为其提供法治实践的舞台。二是离退休干部。他们既有丰富的法治实践经验,又有余热生辉的愿望,发挥他们的资源和优势,是弥补基层法制宣传力量不足的办法和途径。三是法律专业人员。北京市动员公、检、法、司干警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投身到普法中来,自觉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这一社会工作做贡献。
王长连欣喜地说,目前,北京市以这三支力量为主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已达两万余人,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志愿者定期深入社区和农村,直接面对市民开展普法宣传。一些志愿者被人称为“普法明星”、“贴心法官”和“法律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