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五五”普法的巨轮开始徐徐启动。
普法工作是一项旨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已顺利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
回望过去,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国的普法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公民的宪法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五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五五”普法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以及组织领导和保障等各方面的内容,是推进新时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把普法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五五”普法规划,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要求真务实,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普法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