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是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客观需要。因此,“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仍然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强调。
自从实施普法教育以来,我们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普法工作的首要位置。中央政治局每年举办一次集体法制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政协常委会组织法制学习,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出了表率。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了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制定了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明确把掌握和运用法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人大常委会也加大了对拟任命干部法律知识的考查力度。各地区普遍成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95%以上的党校、行政学院把法制课列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仅“四五”普法以来,全国共举办省部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360多场,参加人员达1.5万多人次,不仅推动了各级党政机关领导方式向法制化管理转变,也带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
“五五”普法期间,要根据新使命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首先,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其次,要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楷模,坚决纠正在少数地方出现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本领。
第三,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查时的重要内容。
此外,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总之,在“五五”普法中,我们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一工作重点,更好地发挥领导干部在普法中的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