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2日讯 中秋吃月饼,和端午吃粽子、元宵吃汤圆一样,是我国民间的习俗。月饼,作为一种传统与文化象征,是中秋节人们必备的时令食品,更成为商家“节日经济”重要的卖点。而近几年,随着月饼市场上过度包装、搭售礼品、“天价”月饼等问题的显现,小小的月饼背负了太多的沉重与无奈,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月饼市场也承载太多的道德与舆论谴责。
又是一年中秋时,今年的月饼市场,由于是倡导节约的《国家强制性月饼标准》实施的第一年,格外引人注目。正所谓“年年岁岁月相似,岁岁年年景不同”,那么,随着强制标准的实施,今年的月饼市场将出现哪些变化?呈现什么特点? 浙江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标准化处于2006年9月16日联合杭州市稽查支队、标准化处对我省各大超市经销的月饼展开了检查,本次检查主要就是针对强制性标准中规定的月饼的标签标志、包装等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共分三路,分别对杭州市区的家乐福超市、杭州华商家友超市(庆春路店、文二西路店)、好又多超市(庆春路店)等四家超市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20多个厂家的30多种月饼。
市场上天价月饼逐渐消失
检查中,工作人员未见搭售昂贵商品与特豪华包装的月饼,通过强制性标准实施,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效果初见成效。
包装依旧是月饼比拼的重头戏
依据国家标准规定,月饼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出厂价格的25%,但这25%的价格幅度足够让月饼包装精美诱人。包装作为月饼进入消费者眼球的第一站,应该富有更多的文化与艺术内涵,但包装应该简约而不简单,精致而不奢华。
月饼产品名称趋向规范
不少产品直接标注产品真实属性的准确名称,而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商标名称”、“牌号名称”的产品绝大多数也同时都根据标准要求标注了产品真实属性的准确名称。
月饼产品馅料标注存在缺陷
今年的月饼标注根据强制性标准要求应标有配料清单(标准第8.2条,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必须执行),同时规定以某种配料作为月饼名称的,应标示其含量(标准第8.3条,该条款为推荐性条款,建议执行)。在本次检查中各类月饼基本都标注了配料清单,但是有部分散装月饼,以配料作为月饼的名称,但未按标准要求标示其含量。如在家乐福超市的宁波信恩糖果饮料厂生产的“五香牛肉月饼”,就无“五香牛肉”的含量。
另外,在本次检查中我们还是发现了少数厂家存在较严重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家乐福超市销售的上海阿咪儿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糖月饼”,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718第5.1.3.2条规定: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某种或数种配料的含量较低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在成品中的含量,而该产品强调“无糖”,却未按规定明确标注糖的含量,严重不符合标准要求;
杭州华商家友超市(庆春路店、文二西路店)销售的杭州玫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至尊礼盒月饼”,东莞市金苹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尚皇派(广式)月饼存在包装容积超标现象。(标准规定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不应超过9000cm3,这些产品经现场测试,涉嫌容积超标)
好又多(庆春路店)销售的东莞市金苹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阳光果园月饼存在包装容积超标现象。(标准规定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不应超过9000cm3,这些产品经现场测试,涉嫌容积超标)
日前,省质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上述涉嫌违反月饼标准的产品下柜,停止销售,等待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