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已经临近。为了让全省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团圆节,7月下旬以来,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切实加强了对月饼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开展了巡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有效提升了全省中秋月饼的质量水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7月下旬开始,省、市两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委托全省17家法定检验机构,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经过备案的企业标准,对省内生产的各类预包装、散装月饼进行了监督检验,并根据《浙江省月饼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作出综合判定,结果表明,我省生产领域月饼质量总体状况良好,具体表现在:
一、生产领域中秋月饼监督抽查合格率稳步提高。
今年是我局连续第8年组织对月饼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省、市两级共抽样834批次,目前已完成检验651批次,合格590批次,批次合格率90.62%,同比提高近8个百分点。其中省级定期监督检查共抽查生产企业386家,抽样395批次,合格370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3.7%,比去年同期的84.4%提高9.3个百分点。
二、涉及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止。
本次抽检对月饼的安全卫生、营养特性、包装标签等19项质量指标进行了全项目检验。与往年相比,涉及质量安全重要指标不合格的问题明显减少。在不合格的61批次月饼中,卫生指标不合格(含菌落总数、霉菌数和酸价)有13批次,使用添加剂超标(含山梨酸和苯甲酸)的12批次。这一情况表明,我省生产加工的月饼,质量总体上是安全的。
三、节日食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措施有力
近三个月来,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把抓好月饼及其他节日食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采取了六项措施:
一是狠抓计划和责任的落实。早在6月份,我局就下达了《2006年第三季度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把月饼等节日食品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共安排了1200余批次。近期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把加强节日食品安全监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早预防、早安排、早行动,全力以赴抓好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确保节日食品市场的繁荣稳定。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食品,加大监管力度。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把老百姓密切关注、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粮、肉、饮料、糕点(月饼)、酒类等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营养食品、旅游食品行业作为重中之重。主要查处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利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仅检查月饼生产企业就达935家,出动执法人员2277人次。
三是认真抓好重点区域的监管,强化专项检查。各地根据当地食品市场和节日食品消费的特点,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检查,特别是近期出现过区域性质量问题苗头的地区,先后开展了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5个专项检查。在全省13000余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始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申报登记制度。这些举措也对月饼生产企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料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强化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在加强重点食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监管的同时,全省质监系统密切关注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尤其是月饼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切实落实了巡查抽查、目录监管、登记管理、开业歇业申报等监管制度,重点检查环境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原料使用情况,及时消除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质量安全隐患。
五是加强质量抽检,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在省局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了对本地区的食品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全省11个市共安排了439批次的月饼市级专项监督抽查计划,重点加强对节前才开始生产的月饼小企业、小作坊的质量监督抽查,以提高抽查覆盖率,减少监管漏洞。
六是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大要案件线索,我们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重处理。目前,对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月饼,及时采取了封存、召回等措施,目前已立案18起,待依法查处后将适时组织典型案件曝光。
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圆圆的月饼蕴含着人们对家人团聚、社会和谐、百姓安康的美好心愿,也牵动着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领导的心。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今年9月1日起,对包括月饼在内的糕点、豆制品等7类32种食品开始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全省质量监督系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从生产加工源头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百姓的安居乐业履行好应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