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小广告诽谤执法交警 绍兴一名司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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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01日 10:56:1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绍兴人汪某开车违反交通法规被依法处罚,汪某竟将执法交警的姓名、警号、相片等印在广告上到处散发,呼吁“讨还说法”,结果近日被刑事拘留。
10月25日上午9时40分许,绍兴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柯桥中队民警在柯桥鉴湖路值勤时发现,一辆吉普车没有在规定的车道上行驶,在责令司机停车后又发现吉普车违法安装了接收交通监控信号的装置“电子狗”。交警随即决定依法收缴“电子狗”装置,但遭到司机汪某拒绝。在交警对汪某耐心解释并拿出相关法律文件后,汪某车上的“电子狗”被收缴。
当日下午,汪某以民警“以拳执法”为题,将执法交警的姓名、照片等印在多份小广告单上到处散发,要求为其“讨还说法”。
浙江省绍兴县公安局经过20多天的调查取证,认为该交警严格执法办事,不存在“以拳执法”的事实。
来源:
文汇报
作者:
刘海波、蒋萍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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