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让农民加强预防少生病,我省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2004年,省政府在淳安县开展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实施农村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公共财政保障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验。在总结以淳安县为代表的全省各地开展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出台了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大类12项的内容、目标和要求,并决定从2005年开始,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农村常住人口设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省财政按不同经济类别地区给予每位农民每人每年“10、5、3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各地配套到15元以上。
政府通过购买和补贴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充实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农民疾病负担,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合作医疗便民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包括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重点疾病社区管理)、保证农村基本卫生安全(包括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环境卫生协管、卫生监督协管、协助落实疾病防控措施)。
为了达到加强预防少生病的目的,省政府又出台了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进行两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的政策。体检内容包括物理体检(内、外科)、三大常规(血、尿、粪)、B超(肝、胆)、心电图、X胸透等项目。2005年8月份以来,全省已完成参合农民体检1441.5万人次,占全省参合农民总数49.6%。
健康体检是为农民直接办了一件好事,达到了农民“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治疗”的初衷,改善了农民的健康素质。密切了卫生院与农民的关系,密切了党群、政群、干群关系,增进了互相之间的感情。同时,也促进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