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曾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的王芳,是一位传奇式人物:早年,他担任锄奸科长、保卫部长、敌工部长;解放后,杭州是毛泽东主席最喜欢去的地方,当时王芳担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肩负保卫工作重任,成了毛泽东主席的“大警卫员”;在“文化大革命”中,他又因经手侦破“18号案件”――揭发江青匿名信案件,熟知江青的不可告人的丑史,被江青点名押解北京、武装看管审查达七年之久;经毛泽东主席亲自批示,王芳这才获得自由。“四人帮”倒台之后,王芳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检察员;后出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为振兴浙江经济作出贡献;1987年重履公安,担任公安部部长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政委。
往日,出于职业习惯,王芳对自己的工作守口如瓶。如今,王芳离休多年,为了保存珍贵史料,公安部指定王芳为撰写回忆录的重要对象。王芳这才回首往事,口述鲜为人知的经历,在秘书们的协助下,完成了这部《王芳回忆录》。
王芳阅历丰富,经历传奇,这部《王芳回忆录》既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又有可贵的历史价值,必定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
作者简介
王芳,男,1920年出生于山东新泰。1937年10月参加革命,1938年2月参加八路军,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支队锄奸科长、敌工部长、旅政治部主任、兵团保卫部长。1949年杭州解放后,任杭州市公安局局长、浙江省公安厅厅长。浙江是蒋介石老巢,国民党党内、军内两大特务系统的发源地,公安工作极其艰巨。王芳主持浙江公安工作十多年,作出历史性贡献。此后,又先后担任浙江省副省长,代理温州地委书记兼温州军分区第一政委,宁波地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0年初参加中央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的审查工作,负责预审张春桥。最高法院特别法庭开庭,王芳作为特别检察厅检察员,就张春桥的所犯罪行发言。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时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1983年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87年3月任公安部部长兼武警部队第一政委。1988年3月,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1990年开始,由于公安工作过于繁忙,积劳成疾,难以胜任繁重的工作,遂向中央提出辞去公安部部长职务的请求。1990年11月得到中央批准。1993年3月全国人大换届,同时卸任国务委员,正式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