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 杭州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茅临生在全省农业普查动员会上发言全文

www.zjol.com.cn  2006年12月12日 19:24:4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茅临生

  同志们:

  由国务院统一部署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即将在全省范围内正式铺开,主要对我省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等进行调查。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目的是掌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现状。搞好农业普查,是全面认识“三农”、准确把握省情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政府制定有关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作。

  目前,农业普查工作已进入实质性的填报登记阶段。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业普查按时、有序开展;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普查工作;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等普查对象,都要积极支持、配合农业普查工作,按照普查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如实反映情况,认真填报普查表,主动提供有关资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弄虚作假,干扰、妨碍农业普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同志们,农业普查涉及广大农村地区及众多农户,任务艰巨,但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和农业普查对象要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全体普查工作人员,更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以饱满的热情、负责的态度、扎实的作风,积极投身到农业普查工作中去,为我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王俊

相关稿件
·农业普查员本月开始家访 2006-12-01
·浙江启动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 2006-11-30
·全国农业普查启动在既 浙江启动农业普查宣传月 2006-11-30
·农民朋友注意: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即将开始 2006-10-29
·建德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工作启动 2006-09-14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