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五年代表,“就为全国人民做成一件好事”,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公司董事长李邦良连称“感到非常欣慰”!
2月26日,《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而李邦良则是第一个提出议案,建议对促进就业立法的全国人大代表。5年来,从自己第一个提交议案,到见证议案被采纳,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李邦良说,这是作为人大代表最值得庆幸的事。2003年,李邦良首次进入全国人大代表的行列。“2000年前后,下岗工人还是比较热门的词汇,社会各界关于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的呼声比较高。”李邦良觉得解决老百姓的就业问题,重要的是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政府部门在就业工作上的职责与义务,并规范劳动就业市场。于是在当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制订促进就业法的议案》。不久,全国人大委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他提交议案中的相关建议进行具体调研。2003年、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两次向李邦良征求意见。
打铁还需趁热。随后的2004年、2005年,李邦良代表又连续两年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就业促进法的议案》。而在这两年中,尽快制定《就业促进法》的呼声在其他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中也开始相继出现。
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给每位代表印发了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李邦良代表多年追踪的“目标”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