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瞿素芬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媒体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事关国家和政府形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并自今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当前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及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当前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法治浙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竞争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质量意识不断提高,社会质量环境不断改善,形成了质量提升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推动的良好局面。
一是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质量工作机制初步形成。近年来,全省产品质量水平呈稳中有升的态势。2006年,全省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6.58%;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2.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8个百分点;出口产品检验合格率为99.8%;我省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指数已连续六年保持在95以上。食品省级监督检查合格率从2004年的80.6%提高到2006年的88%。
二是品牌战略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经济秩序逐步规范。我省是全国首批实施名牌战略的省份之一。目前,我省拥有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并涌现了万向、雅戈尔、正泰等一批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2006年,省级以上工业名牌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的35.1%,出口创汇占全省工业制成品出口额的33.4%。在实施名牌战略过程中,我省注重坚持扶优扶强和打假治劣两手抓,认真落实打假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以整治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为核心的打假治劣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大成效。另外,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不断得到加强。
三是质量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步伐加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计量测试体系建设、标准化等工作全面推进。截止到2006年底,全省有23053家各类组织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总数列全国第二;有4052家企业取得了4227张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书,8242家企业取得了46769张强制性认证(CCC)产品证书。我省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的比率从“九五”期末的35.1%提高到目前的71.3%,高出全国11个百分点。全省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4项,国家标准350项,行业标准563项;承担了20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工作。我省还建立了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了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四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总体质量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近年来,我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食品总体质量状况有了明显改善。2006年,我省食品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4.5%,比全国平均合格率高出6.6个百分点;省级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8%,比2005年提高5.5个百分点。今年1—6月,全省食品行业的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7.2%,质量指数为98.29,比去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和1.29。2005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以“三员四图”、“三进四定”、 “两书一报告”为核心内容的区域监管网络,明确了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减少了监管“盲区”和“缝隙”。着眼整合提升,破解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难题。探索总结了“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和“区域集中”等五种整合提升小企业小作坊的模式,食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促进了食品产业的提升。截止目前,已将28大类525种食品全部纳入市场准入管理,取证率已达78%。加强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了技术保障能力。2005年以来,全面开展了食品标准的专项清理,出台了《浙江省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目前,全省通过计量认证具有法定资格的各类食品检测机构共205家,其中省部级以上23家,市级42家,县级140家。省级以上检测机构能开展食品中农(兽)药物残留、重金属、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绝大部分质量安全性能检验,仪器设备总体水平已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基本上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发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增强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形势还不容乐观,质量安全工作与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我省传统产业层次总体上还不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不强,传统产业受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困扰较多;部分产品档次不高,可靠性不强,特别是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较低;个别区域制假售假现象还比较突出,重大质量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基层一线的质量监管力量薄弱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社会来关心、重视和支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通过强化标准化、市场准入、监督抽查、检验检测等基础性工作,着力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促进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提高浙江产品质量的市场竞争力。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八八战略”、“品牌大省”战略部署和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总体目标,坚持以质取胜,加强质量综合管理,积极构建品牌建设体系,大力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深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努力为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作出努力。加快实施标准化战略步伐。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促进产业提升,技术自主创新,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的作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和技术贸易壁垒应对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化活动。要加强标准研究,通过建立技术标准战略试点,加快推动专利的标准化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步伐,不断强化提升全省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基础。
二要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制订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将关系人身健康安全、国计民生和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其加强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日常监管。完善质量监督技术法规和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增强产品质量监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强市场准入制度。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证照审查,严格证后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重点加强对食品、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要加强跟踪监督抽查,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对假冒伪劣和各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三要加强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工作原则,一方面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让小作坊尽快达到市场准入条件;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对小企业小作坊要重点实施三个方面的监管:一是基本条件改造,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生产;二是严格限制预包装,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在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之前不得使用相应包装,防止其乔装打扮混入市场;三是公开承诺,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超出承诺区域销售,确保食品达到最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四要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今年上半年我们开展了我省检验检测及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的调研,形成了相关政策意见,要求今年县一级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做到食品安全项目的能力全覆盖,力争用3年的时间在全省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精干高效、专业优势和特点突出,使我省检测机构布局更合理,设备更齐全,形成覆盖全省大、中、小城市和农村集镇,满足食品科研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出口等环节质量安全需要的统一检测体系。
五要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推进落实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国务院《特别规定》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监管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要建立“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完善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形成完善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质量监督基层监管网络。
二、全省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政府决定,自今日起至12月底,我省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省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目前正在积极制定中,不日将下发。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履行职能,发挥质监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牵头作用,根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我省质监系统迅速制定了详细周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率先启动了全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打好整治行动第一仗。具体安排是:
(一)举行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誓师大会
明天(8月25日)上午,浙江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在省人民大堂广场组织开展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千人誓师大会,届时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有关领导将到会作动员讲话,11个市随后也将分别举行专项整治行动出征仪式。
(二)专项整治行动步骤
我们将分三阶段着力打好“三大战役”,重点开展“五大冲击波行动”,力求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1、8月24日至10月20日为第一阶段: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重点将开展以白酒、“两豆”、饮用水、山茶油、方便面等五类产品为重点的“五大冲击波行动”,大力开展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治理整顿。
2、10月21日至11月20日为第二阶段:打好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等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安全保卫战,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稳定。
重点将开展消费品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黑心棉”专项行动;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3、11月21日至12月20日为第三阶段:打好进出品产品安全阻击战,把好厂门国门。
我们将会同省检验检疫局一道,重点将加大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和对市场销售及国内分装的进口食品的质量抽查力度,及时曝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对出口食品尤其是既出口又内销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三)整治重点:
1、突出重点产品和重点行业。即食品、消费品等重要工业产品、“黑心棉”、起重机械和进出口商品。消费品等重要工业产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摩托车头盔、防爆电气等12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
2、突出重点对象。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国内外消费者投诉、国内外媒体曝光过的企业以及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安全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
3、突出重点区域。即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地区,安全类产品存在区域性问题以及重点敏感、易出问题的出口商品生产、加工、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尤其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
4、突出重点问题。即使用非食品和回收食品作原料,滥用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强制认证目录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使用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等。
(四)整治行动的舆论宣传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舆论宣传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省里将设立专项宣传活动新闻信息工作组。这次宣传活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以报道专项整治成果为主、以加强消费知识和质量法律知识宣传为主。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们还将会同宣传部门安排媒体到名优企业和诚信检验机构采访,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浙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主流面,形成积极的、公正的舆论声势。同时我们将建立每两周一次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使群众拥有更及时、更全面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更好地引导消费。
最后,感谢大家对我省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宣传我们的工作。今后新闻媒体有哪些需要,欢迎大家及时跟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