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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三届文明办网示范单位评选标准及方式

  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新闻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团省委主办的“第三届文明办网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前期经网站自荐、各地各部门推荐和主办单位审核,已确定18家候选单位。现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进行网络和短信投票,评选产生“十佳文明办网示范单位”。投票截止日期为12月7日。

  评选标准:

  1、导向正确、格调高雅。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传播有损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有悖人类和社会进步以及背离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言论;坚持高品位、高格调,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和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内容。

  2、遵纪守法、规范守信。遵循爱国、守法、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无盗版剽窃行为;坚持公平竞争,经营中坚持维护公众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不损人利己,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客观真实、创新发展。坚持客观、公正的传播理念,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流程规范,不传播虚假新闻和不实信息;锐意创新发展,积极使用新技术、新手段,努力拓展新业务、新领域;网民基础良好,在所在领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投票方式:

  1、网络

  ①请登陆浙江在线新闻网站http://www.zjol.com.cn进行投票。

  ②请从18个候选网站中选出10家您认可的“文明办网示范单位”,每张选票选中10个方为有效,多选、少选无效。

  ③选票中的投票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供抽奖用,也可以不填,不填视作放弃抽奖。

  ④一个IP地址只能投票一次。

  2、短信:

  编辑113加选手编号,如1号就是1131,移动、联通、小灵通都发到10627777066,同一手机号限发10票,资费0.5元/条。

  本次活动设举报电话(0571—87053371)、举报邮箱(zhangyi3371@126.com),欢迎对候选单位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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