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新市长上任,先理一理“旧账”。近日,我省首次对舟山市市长、丽水市市长和省侨办主任、省海洋渔业局局长等4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这是我省首次开展省管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
开展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省委组织部和省审计厅联合出台《浙江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随后在全省各市、县(市、区)逐步实施。
从今年5月起,我省第一次对4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交接的主要内容为: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与外单位经济往来事项的相关书面材料;债权债务情况;未了的投资、工程项目的相关书面资料;任期内已发生但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诉讼事项;个人保管和使用、借用的公物、公款或资料等。
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的实行,从制度上界定前任与后任的经济责任,完善了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有利于改变“新官不理旧账”的状况,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