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委市政府大门
实行“专委会”制度后,政府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一年前,针对政府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各种瓶颈,富阳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一次大胆改革:在不涉及编制变革的基础上,设立了13个专门委员会,由一名副书记、6名副市长分别担任专委会主任,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对部门的一些利益进行重新分配。
一年后,这块“试验田”究竟收获了什么样的成果?老百姓究竟有没有从“专委会”的改革中实实在在地获益?与改革前的政府职能相比,究竟是利大还是弊大?为此,本报记者走进富阳,感受“专委会制度”变革中的点点滴滴。
小坞村村民何阿林——
“老百姓能得到实在就好”
富阳市洞桥镇里仁村小坞自然村村民何阿林的新房子还没完全竣工,心急的他就已经在新房的一楼开起了小店。“这里地段好,来来往往的过路人多,施工人员也多,再加上镇中心小学马上要搬到隔壁了,到处是商机,早一天打算,早一天赚钱。”
去年的这个时候,何阿林和其他180多户村民还深居在偏远的大山里,面对随时可能遭遇的小流域地质灾害,束手无策。
“大概是1991年的时候,村里遇到过一次大面积的山洪暴发,倒塌了很多房子,之后几年,也曾陆陆续续地遭遇过泥石流,村里人心里都清楚自己住的地方是个危险地带。”何阿林告诉记者,虽然村里人都有搬家的心思,但搬迁是个大事儿,很多事情村民心中都没谱:往哪里搬?原来的房子该如何处置?建新房大约需要10余万元,虽然国土局答应每户给两万元地质灾害治理补助金,但其余大部分的钱又该到哪去筹集?
搬迁的事说了10多年,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2006年3月,小坞村被确定为地质灾害重要防治区域,市政府建议整村搬迁。但因为各种细节问题,搬迁工作仍然难以完成。
“搬迁涉及很多部门,包括国土、建设、水利、环保、农办等,我们得挨家挨户地跑,因为对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不熟,拐了很多弯,收效甚微,还有很多遗留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洞桥镇党委书记郭林平告诉记者。
去年4月,事情出现了转机。部门还是那些部门,但此时富阳市政府大院里出现了一个新的机构——城乡统筹委员会。主任是富阳市副市长王小丁,下辖20个组成部门,该市所有涉及“三农”问题的惠农政策、重大项目统统“打包”归这个专委会管理。于是小坞村村民找到了城乡统筹委员会。
为了小坞村搬迁一事,城乡统筹委员会将所有相关的部门召集起来开协调会,当场能解决的问题当场拍板,不能解决的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承包,在一定期限内准时完成。
在很短的时间内,小坞村搬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部得到实质性解决。搬迁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在整合了几个部门原先掌握的相关资金后,城乡统筹委员会给了小坞村的每户搬迁户6-7万元的补助,村民自己再出一些钱,就可以住进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农居公寓。
“一下子替我们省了那么多钱,谁不愿意搬啊?大家都抢着报名(住公寓)。新建的农居公寓一期72户老早都有主了,现在大家争着报二期呢。”何阿林说不清政府机构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但有一点他心里很清楚:“老百姓得到实在了。”
而在和城乡统筹委员会打过几次交道后郭林平发现,“专委会”的行事风格有点不一样。
“以前遇到困难请一些部门帮忙解决,基本上请不动,现在可以说是不请即来,因为解决问题已经被视为他们的分内事,做不好要承担责任的。”郭林平说,“现在,我有问题只要找一个头头就可以了。
富阳市副市长陆献德——
“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就不再扯皮”
虽然已经是下班时间,但富阳市副市长陆献德依然在电脑前忙碌着,办公桌上散放着大量的文件资料。
作为“重大工程建设委员会”的主任,2008年富阳的重大工程项目他都得一一参与决策。
“主要精力基本上集中在前期,‘专委会’要根据战略、规划和计划,做好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提出方案;在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后,全力做好项目前期的报批工作;决策后主要抓执行。”
做了一年“专委会”主任,陆献德最大的感受是,做事情最怕遇见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的情况,已经极少了。在统筹协调之下,部门壁垒被打破,形成了合力。
比如,在鹿山街道和春江街道之间的富春江上建造一座大桥,一直是富阳市民的强烈愿望。2003年鹿山大桥工程就已经启动了前期工作,当时负责此事的是富阳市交通局。但建一座大桥显然不是交通局一个局的事,仅靠一家单位很难将前期的各项工作做齐做快,因此,该工程曾一度陷入僵局。
“重大工程建设委员会”成立后,鹿山大桥工程走了一套新程序。
“时间明确、计划倒排、过程控制、目标管理、分工落实、责任捆绑、结果验收、考核奖惩。”按照新的工作理念,陆献德将这个项目所有要做的事情全部列出来,然后将任务一一分解给相关责任部门,谁干什么,什么时候干完,都有明确指标。
“有一段时间基本上是天天开会。”陆献德说,“我们实行工作‘日报制’,各部门每天都要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问题解决一项勾掉一项。”于是,很多工作都从“要我干”变成了“我要干”。
陆献德虽然分管重大工程,却不用考虑资金问题,融资计划有“大财政”——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同时,项目的监督管理也有部门包干负责,可以有效地防止腐败。
4年悬而未决的工作,在“重大工程建设委员会”成立后,8个月就完成了所有前期准备工作。2007年11月25日,鹿山大桥顺利开工。
富阳市委书记徐文光——
“副市长之间没有排名先后”
在“专委会”成立以前,富阳市政府与大多数政府一样,每位副市长分工分线,各管一摊。当一项工作涉及其他副市长分管的部门时,很容易出现指挥不便、不灵的现象,因此,很多跨线协调最后就成了副市长与副市长之间的协调。而部门与部门之间,因为有各自的利益,往往各自为政。遇到事情却又常常出现“谁都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
对此,陆献德深有感触:“除自己分管的几个部门外,工程如果与其他线上的部门发生关系,我就得凭借与主管该部门的副市长的感情来办事情,这样导致协调的层次和频率越来越高,很多情况下问题解决不了,得由书记市长出面才行。同样,副市长召集非自己分管的部门开会,一般到会的都是该局的副局长甚至是科长,这样很多事情的执行力度就减弱了。”
“‘专委会’成立之后,市长分工发生了重大改变,副市长兼任各专委会主任,从‘大局长’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市长’”。富阳“专委会制度”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富阳市委书记徐文光说,“也就是说在‘专委会’里,副市长之间没有排名先后了,谁担任‘专委会’的主任,谁就有权力协调‘专委会’之内的一切部门,要开会研究具体事项,主任就是第一责任人。”
“领导排名不能动”的潜规则,在富阳“专委会制度”之下真正改变了。按照这一制度设置,副市长的权力实际上是扩大了,在某个领域,副市长的权力甚至相当于过去的市长。比如13个“专委会”中的规划统筹委员会,担任主任的是在“老规矩”中排名最后的副市长王小丁,而副主任则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孔春浩,市委常委、副市长陆洪勤,副市长邵良三位排名在他之前的领导。
解读
富阳“专委会制度”
改革与试验
2007年4月28日,富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市政府工作推进运作机制的意见》,决定设置计划统筹、规划统筹、公有资产管理运营、土地收储经营、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工业经济、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建设、城乡统筹、社会事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运动休闲城市等13个“专委会”,由一名副书记、6名副市长分别担任主任,全权负责各专委会事务,组成部门包括各个职能相关的委、办、局等。
这13个专门委员会是在现有政府架构之上虚设的统筹协调机构,不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不涉及原有的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它的主要功能是在重大事务中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专委会不管领导级别大小,排位顺序前后,谁主抓谁就是这个领域的“一把手”。与13个“专委会”同步,在市四套班子层面,还建立起了重大事项协调机制。
“计划一个头、土地一只口、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资金一本账、监管一条龙。”这是富阳“专委会”制度的目标。
对于富阳的“专委会制度”试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有一个较为形象的比喻——就像在原有部门之上加了一个大屋顶。它改变了传统的政府运作方式,在加强统筹协调能力、提高效率等方面成效显著。
目前专委会还是虚设机构。下一步,富阳市一方面会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这个新机制,另一方面也想尝试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把“专委会”变虚拟为实体,深化大部门体制在基层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