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发黄老照片显示南公龙居委会于1950年诞生,我市第一批成立的80个居委会中谁执牛耳?
今年6月28日,成立于1949年10月23日的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被确认为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这一结论,终结了民政部一场持续近5年的寻找。
那温州的第一个居委会在哪里,又是何时成立的?为此,记者进行了一番寻访。
南公龙是不是第一个居委会?
“这是我父亲刘杏林留下的照片,我觉得他是最早的居委会主任之一。”今年68岁的市民刘国栋从抽屉里拿出一本相册,小心地翻开,指着里面的一张发黄的老照片说。
他有这样判断的理由。在这张老照片上,有“温州市南公龙居民委员会委员合影,一九五O年九月三日摄于中山公园”字样。
“当时每天都有人来家里找他。”刘国栋说,那年他10岁,已经是“有记忆的年龄了。”当时当居委会主任是件担惊受怕的事情,因为城内还有潜伏的特务。而他父亲能当选为居委会主任,主要因为是烈属,政治上过硬。据刘国栋的说法,当时南公龙居委会管辖范围是大南门、公园路、龙王殿前(现兴文里一带)。居委会当时的办公地址在公园路,现在公园路东南大厦的位置。
据《温州市民政志》记载,温州城区内居委会筹建始于1950年5月。“6月21日,抽调公安、民政等部门13人,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至8月底,共建立80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管辖200~400户;781个居民小组,每个小组管辖20~30户。居委会设正、副主任及治安、文教、消防、卫生、妇女等委员,并由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兼任户籍委员。”遗憾的是,这80个居委会的名称没有记载,也没有记录第一个成立的居委会名称。
“从时间上来说,南公龙居委会应该是温州城区早期成立的一个居委会,但是不是第一个,还没有明确的佐证材料。”鹿城区民政局地名办主任伍信煜说,他也曾找过相关资料,但没有什么收获。
刘国栋的相册中,还有多张南公龙居民委员会委员、组长、组员的合影照。遗憾的是,已过世的刘杏林老先生并没有留下与照片有关的文字材料。“这照片上的人我都不怎么熟悉,也没有联系。”刘国栋无奈地说,他也很希望能找到照片中的其他人,这样就能知道居委会确切的成立时间了。而且他觉得,照片不一定是在居委会成立时拍的,居委会成立时间应该在1950年9月3日或更早。
而这个时间,与《温州市民政志》记载的温州城区第一批居委会成立时间很接近。
是直接找到家里。”叶秀英感叹,当时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都是没有任何报酬的。
当居委会主任,这对当时已有2个孩子的叶秀英来说,是一个艰巨的挑战。“当时我只有20来岁,丈夫在瑞安上班,我在家带孩子,从没想过当什么主任。”叶秀英笑着说,她是在工作组多次来做工作后,懵懂地当上了居委会主任。之后,她常背着孩子去开会,有时候,孩子会在开会的时候哭闹;晚上,她也与男同志一道,扛着红缨枪到街上巡逻……
居委会主任扛着红缨枪上街巡逻
结束采访时,刘国栋向记者提供了一条线索:住在市区瓦市殿巷的蔡先生是南公龙居委会组员。可记者联系上蔡先生后,他一口否定了。“我当时在印刷工厂上班。”不过,热心的蔡先生也提供了一条线索,说曾担任过区民政股股长和大南街道副主任的市民徐克荣了解这个情况。
“这个居委会(南公龙居民委员会)我没印象,不过我确实参与过居委会组建的试点工作。”79岁的徐克荣老人说,当时她从温州市政府资料室调到温州市民主建政工作组。工作组的主要任务就是推翻原来的保甲制度,组建由工农群众当家做主的居民委员会。
徐克荣参与组建的第一个居委会是墨池居委会。“当时市政府有文件的,我们之前也进行了学习,掌握政策后再去了解情况,选定居委会成员。”
徐克荣学习的文件是1950年温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温州市区居民委员会试行组织通则(草案)》。《通则》规定,居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权,而是城市居民的一种自治性群众组织,协助区公所进行工作。凡18岁的公民,在法律上享有政治权利,办事热心、群众拥护、有正当职业者,不论性别、出身成分,均可当选为居委会委员或小组长。
1951年秋季,墨池居委会成立,市民叶秀英经民主选举,成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当时墨池居委会有9位委员,其中6位是男同志。”叶秀英说,墨池居委会当时管辖招贤巷、墨池、瓦市殿巷区域的1000来户居民,居委会的牌子挂在墨池坊一个大院的中堂门口。“没有办公室,就是一个牌子,人们有事情,都
南公龙居委会存在之谜尚待解开
让人费解的是,叶秀英也没听说过南公龙居委会。按照刘国栋所说,当时南公龙居委会办公地址在公园路,招贤巷离公园路只有一公里左右,这两个居委会成立时间相隔不到一年。如果南公龙居委会真的存在过,叶秀英怎么会不知道。而“南公龙”这个名称,在《温州市民政志》和《鹿城区民政志》的有关街道、居委会介绍中,都没有出现。
“南公龙居委会这个名称很陌生。”当时在市公安局工作的张桂生老先生说,1949年温州和平解放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基层的许多工作仍是原来的保甲人员在做。1951年,在市政府工作的张桂生被调去做温州市民主建政工作,主要任务就是筹建市区的居委会。他参与筹建的第一个居委会是县前居委会。此后,又先后参加了小高桥居委会、三牌坊居委会的筹建工作。在这过程中,张桂生没有听说过与南公龙居委会有关的消息。
1953年,张桂生被抽调担任温州市民主建政工作队松台分队队长。“这年的1月,市里开始全面整顿、改选居委会,建立居民代表会议制。”第二年12月,我国发布《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由此,市、区两级政府及其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的双重架构才正式在城市确立。
寻访至此,南公龙居委会到底是不是温州第一个居委会,仍不得而知;80多个居委会中哪一个最先成立,也还没有答案。但是,居委会的产生,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保甲制度,是新中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起点。它所提倡的“人民民主管理城市”的理念,为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提供了一个现实途径。今天,居民自治原则早已被写入宪法,成为我国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