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3日讯
旺仔小馒头里面生出了虫子,两个孩子食用后出现呕吐现象,随后被送进医院。21日上午,绍兴县齐贤镇的伊先生打进商报热线反映,称两个多月过去了,旺旺公司以产品已经开封为由拒绝赔偿。
据伊先生说,8月24日下午,他的小舅子在绍兴县中医院大门口一家“便民超市”里买了一包净含量250克的旺仔小馒头给他的女儿和儿子吃,两个孩子吃着吃着就停了下来,大人以为小馒头有什么问题,想看个究竟,凑着包装袋一看,发现里面大部分小馒头上有小洞,轻轻一摇,里面居然爬出芝麻般大小的虫子。于是,他赶到超市把小馒头还给了商家,商家当时并未给出处理意见。当天傍晚,两个孩子出现了呕吐现象,随后被送进医院。经医生诊断,两个孩子为食物过敏引起呕吐。结果,他3岁大的儿子住了6天医院,6岁大的女儿挂了两天盐水,医药费花去1200多元。
为了讨一个说法,8月25日,伊先生向绍兴县消费者协会齐贤分会反映了情况,齐贤工商所随即从“便民超市”把生虫的那包旺仔小馒头带回去进行调查,发现这袋小馒头还在保质期内,但确实有不少虫子存在。当天下午,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绍兴地区一位姓王的业务代表到工商所核实情况,并口头答应赔偿相应的医药费用。但是,10月15日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的另一位业务代表前来协调时,却说医药费不能赔了。对此,伊先生认为,两个多月过去了,旺旺公司前后给出不同的说法让人非常生气。
21日,记者联系了杭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绍兴地区负责业务的吴先生。他说,当时伊先生要求赔偿医药费,公司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这袋生虫的旺仔小馒头已经开封,不足以成为证据。目前他们只能帮助向上级公司反映,争取一些适当补偿,另外他们就无能为力了。
对于业务代表的说法,伊先生难以认同。他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