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4日讯
(通讯员 沈根旺)受收入增长的拉动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居民消费信心增强,同时受今年物价上涨较大的影响,农民生活消费现金支出全面增长。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23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其消费结构呈现出新变化。
1、食品消费比重有所提高。食品作为最基本生存型消费支出,由于受物价持续高位运行,直接拉动了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增加。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食品消费人均支出2150元,同比增长18.2%。占总消费支出的34.5%,比上年同期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用于购买谷物的支出人均124元,增长15.2%;购买食用油支出人均66元,增长43.6%。购买肉禽蛋奶及制品支出人均571元,增长23.0%;购买水产及制品支出人均144元,增长22.5%;此外,农村居民在外饮食消费支出进一步增大,前三季度在外饮食消费已占到整个食品消费支出的13.1%,人均为283元,同比增长26.0%。
2、居住消费支出大幅增长。居住消费支出是反映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前三季度,农村居民用于居住类的各项支出人均1390元,同比增长42.7%,占消费支出的22.3%,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建筑原材料价格及人工费用上涨较大的影响。衣着类支出人均为391元,同比增长7.3%,占总消费支出的6.3%,比上年同期回落0.5个百分点。家庭设备及用品支出为人均289元,同比增长1.9%,占总消费支出的4.6%,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交通和通讯支出为人均855元,同比增长17.9%,占消费支出的13.6%,比上年基本持平;医疗保健支出为人均420元,同比增长9.3%,占消费支出的6.7%,同比回落0.5个百分点。
3、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有所回落。受义务教育减免学杂费等政策的进一步到位,前三季度,农村居民用于文化、教育、娱乐方面支出人均617元,同比下降5.2%,占总消费支出的9.9%,比上年回落2.3个百分点。其中学杂费人均247元,同比下降10.7%;购买文化教育、娱乐用品支出人均127元,同比下降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