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财政厅下发《浙江省促进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其中规定,浙江省级有关单位,如果受省外经贸厅委托,组织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境内外展览、国际市场推介的展位费和参展样品单趟运输费用给予50%-70%的资助,参加商务部组织的特定贸易展览洽谈会的展位费和运输费用给予全额资助。
另外,浙江的软件出口企业,如果进行CMMI3级以上(含3级)认证,财政资助一半的认证费,不过每家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据悉,浙江企业的以下行为都能获得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如:参加境内外重点国际软件交易会的展位费、公共布展费;参加国际市场考察和国际营销人才培训等活动的往返机票、生活费;为应对国外技术壁垒而引进的检测设备费用等。